今年,省财政安排公益林补偿资金共28.03亿元,补偿面积6600余万亩,其中红树林补偿资金约600万元,首批6个村集体获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激励补偿。
推动红树林全部纳入生态补偿范围
广东是我国红树林分布面积最大的省份,全省红树林总面积达1.14万公顷。2024年广东创新公益林补偿方式,首次将红树林作为公益林特殊区域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并根据《广东省省级以上公益林结合森林质量分类差异化补偿方案》,给予最高标准56元/亩补偿。据统计,2024年已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的红树林面积共10.57万亩,约占全省红树林总面积的62%,补偿资金共591.92万元。
2025年,广东还将继续加大红树林保护力度,按照林草湿荒普查形成的“一张图”数据确定全省红树林范围,并纳入生态补偿,发挥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红树林保护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调动广大群众保护红树林的积极性。
首批6个村集体获激励,各30万元
实施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激励是广东创新公益林补偿方式的又一大举措。2025年,广东给予在林木食用菌培育、仿野生种植、南药益智产业发展、森林旅游等方面有带动效应的首批6个村集体各30万元的激励。首批获激励的村集体分别是始兴县罗坝镇桃源村、高州市新垌镇高良村、翁源县江尾镇东鹊村、梅江区城北镇玉西村、平远县上举镇八社村和惠东县宝口镇龙坪村。广东通过创新实施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激励方式,鼓励引导当地村民群众积极推动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升林地经营效益。
下一步,广东将积极探索并推动实施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继续实施公益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激励制度,推动增加林农收入,促进全省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利用均衡发展,充分发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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