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和引种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印发,林木品种审定怎么申报?有哪些材料要求?一起来看看~
一、申报条件
(一)林木品种审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和《广东省主要林木(第一批)》内属下列范围之一的,均可申报省级林木品种审(认)定:
1.按科学选育程序,经过跨市、县(市、区,下同)的多年、多点区域试验,在产量、抗性或品质方面有一项以上显著优于对照品种,证实在一定区域内有增产实效、具有推广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品种(重点支持红锥、樟树、黑木相思、柚木等珍贵树种,枫香、木荷、火力楠等乡土阔叶树种,油茶、土沉香、互叶白千层、阴香(梅片树)、橄榄、余甘子、南酸枣、山苍子等特色经济树种,木麻黄等生态修复树种的优良家系或无性系);
2.优良种源、优良林分(母树林)、种子生产基地(种子园)生产的具有一定遗传增益的繁殖材料(重点支持降香黄檀、格木、坡垒、吊皮锥、闽楠、交趾黄檀、青皮、母生(红花天料木)、桢楠、青冈、紫荆木等珍贵树种,猪血木、枫香、深山含笑、半枫荷、大头茶、丹霞梧桐等乡土阔叶树种的优良种源、母树林和种子园种子);
3.已通过行业鉴定的或有特殊应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或无性系;
4.能适用于特殊环境种植或具有特殊工业用途的品系或类型;
5.野生乡土树种经多年驯化,证明具有推广价值的优良树种;
6.从国内外引种试种成功拟作为良种进行推广应用的品种;
7.认定有效期满并符合前述条件的林木品种,以及获得商品化生产许可的转基因或基因编辑林木品种。
选育人可向广东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申报林木品种审定。选育人不清,但在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可以作为申请人直接申报;选育人不申报,但有较高推广使用价值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与选育人签订协议后可以直接申报。
(二)引种备案根据《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属于引进林木良种,应报所在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引种备案的品种为通过省级审定的林木良种;引种区域与林木良种公告的“适宜种植范围”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材料符合《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的。
(三)重点范围造林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急需的耐瘠薄、耐盐碱、抗病虫害、抗干旱的乡土乔灌木品种,城乡绿化、园林观赏等木本花卉品种,高产、优质、高抗、珍贵用材等国家储备林、大径材基地建设品种,木本油料、林果、林下经济等特色经济林品种。
二、材料要求
(一)林木品种审定
1.《广东省林木品种审(认)定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须参考样例规范填写《申请表》(附件2),由所属县(市、区)或地级市林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查并签署意见。省级、中央驻粤科研院(所)、高校(学院)、事业单位和中、外资(合资)林业企业等机构和个人选育的林木品种,凡符合申请审(认)定条件的,经征得主要试种地区或协作点的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直接向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申报。
2.《区域(引种)试验结果证明表》(附件1表2)。申请人须参考样例规范填写《证明表》(附件2表2),提供至少3个在生态上具有显著差异的县(市、区)或单位区域试验点数据,由试验点所属林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林木品种审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4.《林木良种选育报告》或《优良树种引种驯化报告》。内容包括:林木品种的亲本来源及特性、选育过程、区域试验规模与结果、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林木品种特性、繁殖栽培技术要点、主要缺陷、主要用途、抗逆性、适宜种植范围等,同时提出拟定的林木良种名称(以品质、特殊使用价值等作为主要申报理由的,应当对品质、特殊使用价值做出详细说明);生产或试种单位的旁证材料以及原始档案材料。
5.林木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如叶、茎、根、花、果实、种子的照片)及母树、试验林照片(每个试验点至少一张,并用明显标识区分对照品种与申报品种)。观赏植物提供的花、果、叶等照片,应连同标准色卡一同拍摄。数量不少于9张。
6.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报告。品种及无性系需详细描述该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无需提供本项材料,但需提供植物新品种权号。
7.优良种源应有明确的采种地点、林分面积及权属证明。
8.经济林品种需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品种及对照品种品质鉴定材料;用材林品种需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品种及对照品种材性鉴定材料。
9.通过科技鉴(认)定或者有关奖励的,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10.申请人与原选育人不一致的,应提供原选育人的委托书或相关协议。
11.国外引进的品种,应提供国外品种权人授权在中国申请林木品种审定的授权书。
12.代理申请审定的,应提供委托书。
13.前期申报品种审(认)定未通过,再次申请审(认)定的品种,还需按照广东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反馈的未通过审定原因逐条进行补充说明或提交相关数据材料。
(二)引种备案
1.《林木良种引种备案表》(附件3)。申请人须参考样例规范填写《备案表》(附件4),直接向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申报。
2.引种备案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3.拟引种地区能够证明品种适应性的试验报告。报告内容须详细叙述试验过程及结果,重点说明主要性状试验结果与引种区域比较分析情况。
4.引种的林木品种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应当提交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三、材料提交
(一)形式审查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可在广东林业网下载,下载地址:广东林业首页-通知文件(http://lyj.gd.gov.cn/)。
完整申请材料(含签字盖章等内容)应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版,在2025年6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广东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2025年广东省林木品种审定(或2025年广东省林木引种备案)+申报品种名称)。
(二)材料提交形式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时间。请将申请书(备案表)、各类报告、图片及其他附件一并采用A4规格装订成册,一式10份(其中原件2份),封面白色,封面内容为申请书第一页;书脊五号字,注明品种名称、申请人,按照要求的时间邮寄至指定地址。需同时提供申请书(备案表)Word版本和电子版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照片应为JPG格式,大小不少于1M、不超过50M,文件名统一为照片内容,如:XX(品种名称)叶(花、果实、某市某县试验林等)。
四、现场查定
审定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委员对部分申报品种开展现场查定或测定。
五、其他要求
(一)近年来,大规模国土绿化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对林木良种提出了多样化需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林木良种在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当地林业发展和良种选育工作实际,多策并举,加大乡土阔叶、珍贵用材、特色经济、生态修复等树种的品种选育工作和数据总结力度,尽快组织申报品种审定或引种备案一批乔灌木良种,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大规模国土绿化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各地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广泛宣传动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审查材料,认真开展区域试验和引种备案审核、配合现场查定工作,如实出具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切实做好2025年度省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和引种备案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云哲
联系电话:020-81958875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省林业局林场种苗处
邮编:510173
邮箱:slyj_yz@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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