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野生动物有了“理想家园”

  2025年11月是广东省第35个“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在群山环抱的云浮,一场关乎野生动物的守护行动正在悄然推进。

  从重点区域架设的红外相机,到村落间张贴的宣传海报;从拆除捕鸟网的执法人员,到为被困动物奔走的工作人员——云浮市正推动一场由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实践。

  三年护鸟行动 从高位推动到全民参与

  “防鸟网是一种鸟类致害防护的网状设施,通常由耐候材料制成,具有特定的网孔尺寸和抗拉强度,可有效阻挡鸟类进入特定区域,同时减少对鸟类的伤害。”11月18日,在广东省暨云浮市第三十五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主题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正在宣传科普,推广使用农林渔业生态友好型防鸟网。

  今年9月,云浮市发布2025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切实做好鸟类保护工作的令》,强调全面做好为期3年的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这份由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的政令,成为全市护鸟行动的“总动员令”。

  高位推动之下,是跨部门协作的执法合力。云浮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召开全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研究部署鸟类保护工作。

  在国庆中秋双节前夕,云浮市多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行动,走进农贸市场、餐饮饭店,打击非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据统计,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查处涉鸟类案件12宗,拆除捕鸟网854张,救护放生鸟类等野生动物98只。

  护鸟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成为全民的行动。今年11月,罗定市林业局发布《关于对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给予奖励的公告》,群众若发现非法猎捕、交易、加工鸟类及其制品,破坏鸟类栖息地等行为,可通过电话、现场、来信等方式举报,一经查实,可获得50元至500元奖励。

  今年5月,一位罗定市民发现一只鸟飞入家中,随即报警。工作人员上门接收,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褐翅鸦鹃,观察无恙后,将其带至人迹罕至的林区放归自然。这样的“小事”,正是全民护鸟意识提升的缩影。

  技防+人防 科学管理与重点保护并进

  “我们主要利用红外相机,对重点监测区域进行视频监测。”云浮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云浮的金银湖国家湿地公园、大王山国家森林公园等湿地、林区,红外相机如森林之眼,默默记录着野生动物的聚居动态与生活习性。这些影像不仅用于科学研究,也成为制定保护策略的重要依据。

  2023年《云浮市野生动物本底调查报告》显示,云浮共记录到陆生野生脊椎动物270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1种、二级重点保护动物37种,广东省重点保护动物16种。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由于护林员持续巡护、监控摄像全覆盖、人为干扰少,成为野生动物栖息的“理想家园”。

  除技防外,近期,云浮市林业局连续派出工作组,分赴各县区开展暗访和巡林护鸟行动,推动市、县、镇、村四级林长联动,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队伍,结合“人防+无人机”智能巡护,加强鸟类聚集区巡查,常态化推进“清网”工作。

  然而,保护之路并非坦途。目前,云浮尚未建立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也缺乏专业技术人员,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往往需送往外地救治,流程长、成本高。“我们多是联系第三方进行物种鉴定,救护能力有限。”云浮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云浮计划争取省级支持,建立区域性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完善“陆生野生动物暂养处”“陆生野生动物产品保管室”与鉴定机制,补齐收容救护的短板。

  保险兜底 妥善解决人兽冲突

  随着生态环境好转,野生动物数量回升,与之相伴的“人兽冲突”也逐渐凸显。“群众反映野猪、蟒蛇等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和家禽事件普遍增多。”云浮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3年,新兴县稔村镇一位村民的果园遭野生鸟类侵食,导致果园失收。幸运的是,通过云浮市投保的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他成功获得2万多元赔偿,挽回了经济损失。

  这份保险,是云浮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举措之一。群众若因保护国家和省规定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可报案办理保险赔付。截至目前,云浮已受理7起毒蛇咬伤报案,理赔保障群众自费部分费用。保险机制之外,云浮通过宣传引导群众“科学逃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与此同时,云浮持续推动宣传教育与法治震慑双管齐下。线下,宣传展览、森林文化周、亲子“护飞”自然教育活动陆续开展;线上,有奖知识问答正在筹备。据统计,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已组织鸟类保护宣传活动10场,拉挂横幅1200条,张贴海报3000份,派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而在执法层面,林业与公安紧密协作,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提升法律震慑力。

  “未来,我们将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队伍建设、野生动物养殖场的监督管理与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云浮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展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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