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区域植物园和乡土植物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管护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加快建设以华南国家植物园为引领的三级植物园迁地保护体系,促进植物多样性保护,根据《广东省植物迁地保护体系规划(2024-2035年)》,现就做好2025年我省区域植物园和乡土植物园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原则。坚持“自主自愿、特色发展、统筹推进、动态管理”原则,实行“自愿申报、分步准入、动态调整”工作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

  (二)申报条件。申报区域植物园和乡土植物园的单位,须按附件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有明确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单位,场地权属无争议;

  2.场地不涉及违规占用林地、耕地,不存在国家禁止的耕地“非农化”行为;

  3.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植物迁地保护基础,植物档案清晰,记录保存完整;

  4.基础设施齐全,有持续的投入和发展潜力,公众展示区等符合公共场所安全、防火、防灾等要求规范;

  5.近3年无违法违规用地用矿、非法采伐林木、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负面舆情。

  二、申报程序

  (一)逐级申报。申报单位有关申报材料报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地级市林业主管部门复审,再报送至省林业局;市林业主管部门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市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再报送至省林业局;中央驻粤有关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径向省林业局申报。各有关单位可对照省林业局印发的《广东省区域植物园建设指引(试行)》《广东省乡土植物园建设指引(试行)》开展自评、建设和提升,确保申报材料及其内容真实可溯。

  (二)分步准入。植物园体系实施动态开放的候选园机制。各迁地保护机构首先申报乡土植物园,满2年的,可申报区域植物园;基础较好的迁地保护机构,可直接申报区域植物园。符合国家植物园设立规范和准入条件的区域植物园,可按国家林草局和住建部要求申报国家植物园候选园。

  (三)动态管理。区域植物园和乡土植物园申报实行分步准入、动态评估推荐和退出机制,省林业局组织专家适时进行现场实地勘察,择优推荐纳入广东省植物迁地保护体系,并确定公布纳入广东省植物迁地保护体系的区域植物园和乡土植物园名单。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组织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植物园的申报推荐工作,并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迁地保护植物清单、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含正式申报文件一份,所有申报材料汇编成册)报送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毕肖峰、王龙

  电话:020-31230593、020-81962339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省林业局220室

  邮箱:gdf_lxd@gd.gov.cn

  附件:1.广东省迁地保护植物园申报书.docx

             2.迁地保护植物清单.docx

             3.广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系统迁地保护用户使用手册.pdf


  广东省林业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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