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939916/2005-00005
农业、林业、水利
广东省林业厅
2005-10-01
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又是重要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优化生态和促进发展的双重使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036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及其作用,提出了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20052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确立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将我省林业发展推向了新阶段。为加快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在总结“十五”林业建设的基础上,编制广东省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指导支持下,我省林业在探索中前进、在改革中突破、在创新中发展,呈现全方位、多层次良好的发展态势。全省各地和林业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重大决策,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推动广东林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全省林业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造林绿化成效显著。

“十五”前四年,共完成人工造林(更新)和低效林改造1052万亩,封山育林380万亩,其中20022004年全省共完成荒山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581万亩,基本完成省政府提出的三年消灭宜林荒山造林绿化任务。全省有林地由1.38亿亩增加到1.40亿亩,林木蓄积量由3.16亿立方米增加到3.66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56.9%增加到57.4%。参加全民义务植树的人数达6264万人次,植树24897万株。深圳市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蕉岭县、仁化县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蕉岭等13个县(市、区)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称号。在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中,连续四年受到国家林业局通报表彰。

2.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和建设力度加大。

20002002年,省财政对省核定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亩每年2.5元提高到每亩每年4元;20028月,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32007年,由每年每亩4元提高到8元。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力度的逐渐加大,对保障生态公益林体系的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2003年,全省界定省级生态公益林5175万亩。

加快建设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十五”前四年,全面启动东江、北江、韩江、西江等“四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全省共投入专项建设资金1.4亿元,完成林分改造54.91万亩。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使沿海防护林带总长达2797公里,大陆基干林带已基本合拢。实施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工程,共营造红树林3万多亩。实施农田林网化建设工程,造林180万株,新增控制面积13.9万亩,将农田林网控制面积增加到387万亩。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基本完成深汕高速公路沿线第一重山的造林任务,大力推进京九铁路、京珠高速公路等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据测算,生态公益林每年新增生态效益134亿元,投入产出比约为136.7

3.森林保护效果明显。

“十五”前四年,全省继续认真实施省人大关于建设生物防火林带议案,共投入建设资金29643万元,营造生物防火林带39567公里,面积76.3万亩。高起点建设省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立了省与21个地级市的卫星监测林火远程传输终端网络。组建了113支民兵森林消防队伍(共13292人),较好地发挥了扑灭山火主力军作用。“十五”前四年,全省森林年均火灾受害率为0.175‰,火灾发生率为2.9/150万亩森林,火灾控制率为89.6/次山火,与“九五”同期相比,山火次数减少31.5%,过火面积减少了46.5%,其中受害森林面积减少57%。

各地认真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大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初步建成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43个、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标准站50个;加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监管力度,开展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实施了国家级松材线虫病治理工程;积极推行生物防治技术,控制常发性虫害。“十五”前四年平均每年森林病虫害发生率为6.74%,成灾率为0.78%,除松突圆蚧、湿地松粉蚧外,主要病虫害的防治率达80%以上病虫害监测覆盖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全面强化了森林资源林政管理。2004年全省林木总消耗量为790万立方米,是国家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1100万立方米的71.8%;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004年全省审核同意征占用林地面积8.1万亩;全面开展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建立全省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信息系统和森林生态宏观监测系统、加强林业站和木材检查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木材行业协调机构,完善管理机制,确保了木材加工业的有序发展。

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各地认真实施省人大议案,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全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由实施议案前的51个增加到205个,其中国家级5个,省级40个,市县级160个,总面积达1557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8%。建立了以红树林湿地类型为主的湿地自然保护区92处,面积1126万亩,其中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惠东港口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建立了包括天然湖泊和沿海红树林湿地的湿地生态公园2处,面积1.7万亩。2005年,省政府办公厅建立了湿地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我省湿地保护管理力度。“十五”前四年,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非法猎捕、收购、出售、运输和走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共查获破坏野生动物案件5142宗(其中刑事案件616宗),收缴保护野生动物53万只()。从2002年起,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全面禁猎野生鸟类的活动。

4. 林业产业化稳步推进。

全省基本形成了造林营林、木材生产、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四位一体的林业产业化新格局。全省已建成商品林基地3850万亩,其中:速生丰产林750万亩,竹林660万亩,工业原料林980万亩,经济林1460万亩。全省林产品加工经营的单位2.03万家,从业人员300多万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较好地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十五”前四年,全省木材总产量1160万立方米,竹材产量28609万根,人造板产量793万立方米,松香产量27.5万吨。2004年全省家具出口创汇44.6亿美元,同比增长22.3%,占全国家具出口创汇的43.1%。森林旅游等林业第三产业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至2004年底,全省已建森林公园361, 其中国家级17处,省级47处,总面积1386万亩,近年来每年接待游客2000万人次以上。20012003年全行业林业总产值年均递增12.9%,2004年预计为480亿元。20022004年,全省共有23个林业类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全省林业利用外资成效显著,共利用外资1.4 亿美元。

5. 依法治林逐步走上轨道。

近年来,我省制订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2部规章。目前,我省共有地方性林业法规5部、政府林业规章11部,林业法律法规基本覆盖了林业建设的主要领域。建立了林业干部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学法登记制度,提高了林业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开展省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制订了《广东省林业局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行政许可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使行政许可逐步走上法制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

6.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林业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建立了广东林业高科技园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试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高要、江门、东莞、佛山等市也相继建立林业科技园区或科技示范基地。加强10个区域性林业试验中心的建设,其中3个已被认定为第一批广东省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成立了广东省林业科学技术委员会,推进了林业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化。林木良种选育技术、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商品林建设技术、林业高新技术开发应用、林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软科学研究等六大林业科技攻关专项进展顺利。一批优良品种及其栽培技术在生产中得到大面积推广,乡土阔叶树种研究与推广全面开展。林业科研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目前,省、市、县林业科研院(所)和区域性林业试验中心78, 林业科技推广机构62家,乡()林业站1138个,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乡镇四级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建立了广东林业科技信息网和森林生态状况宏观监测体系,正式启动森林生态效益监测站建设。林业标准化工作步伐加快,发布实施广东省地方林业标准23项,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38个。

“十五”前四年,全省共取得重点林业科技成果30项,其中获得国家和省级科技进步奖10项,获省农业技术推广奖17项。

7.教育培训工作更加深入。

“十五”前四年,在成人学历教育方面,分别与各林业院校联合举办成人函授学历教育班,培养大专人才1238人;在干部职工培训方面,共培训44837人次,占全省林业行业干部职工47759人的94%;林业职业教育稳步发展,广东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审时度势、把握机遇,不断扩大办学规模,狠抓教育质量,提高了学校的竞争力和办学效益,为林业生态建设培养了各类职业技术人才。到2004年底,全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3.52%,比“九五”期末增长4.72%,为我省林业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8.林业投入持续增长。

“十五”前四年,全省林业投入80.9亿元。在林业投入中:各级财政投入49.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明显增加,投入达22.14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3.76亿元;自筹及其他资金12.84亿元;贷款3.1亿元;利用外资11.4亿元。各级财政对林业的投入,有力地促进了林业生产建设和重点生态工程的顺利实施,保证了林业部门经常性的开支和林业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势头迅猛,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资金的林业投入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慎用钱”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稽查,总体上保证了林业资金的安全运行。

全省林业发展中仍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对林业的重要性认识仍需提高。个别地方领导对林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林业法制观念比较淡薄。部分林业工作站管理体制不顺,严重影响基层队伍发挥其职能作用。二是林业投入相对不足。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大部分市、县每年投入林业资金低于当地财政总支出的1%。三是林种树种结构单一,纯针叶林多,森林质量不高,林分平均每亩蓄积量只有2.61立方米,平均郁闭度为0.48,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公益林生态功能等级较低,全省现有生态公益林中,一类林仅有18.2%、二类林42.9%、三类林占了38.9%。四是森林、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保护任务艰巨。个别地方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非法运输木材、侵占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威胁仍然严重。五是林业产业化水平较低。全省林业产业及其产品结构不够合理,科技含量低,初级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六是依法治林有待加强。林业法制建设还不能适应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的需要,执法体制不顺,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林业普法的深度广度不够等。七是林业科技支撑力度不够,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及科技成果转化较慢,科研与生产实际脱节的现象依然存在,林业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需求分析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林业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林业建设处在关键的历史转折时期。机遇和挑战同在。我省林业建设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秀美山川的大局出发,从保障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造福子孙后代的战略高度出发,从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要求出发,充分认识林业在建设和谐广东、绿色广东的重要战略地位,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加快林业发展。

(一)加快林业发展是我省林业继续当好全国排头兵的迫切需要

20034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对我省作出了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继续当好排头兵的重要指示。当好排头兵,不仅在经济建设中要当好排头兵,而且在生态建设中也要当好排头兵。我省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85年之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党政军民的努力奋斗,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1991年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的光荣称号;1998年组织开展林业第二次创业;1999年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19992000年以实施省人大议案的形式分别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建设自然保护区,在全国先行一步;2003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2004年启动林业生态省建设,又在全国首开先河。全省森林资源大幅增长,生态状况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然而,从整体上来讲,我省森林生态系统还比较脆弱,森林质量不高,生态功能不强。同时,巨大的人口、经济高增长造成森林资源的巨大消耗并将形成更大的压力。当前,全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决定》精神,纷纷制定加快林业发展的措施,各地林业呈良好的发展势头。广东林业在新形势下,如果不加快发展,就可能被“标兵”抛后,被“追兵”赶上,就会在全国林业生态建设的大潮中落伍。

小康社会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上的小康,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全面小康。保护和改善生态状况,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重要前提和有效保障,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键所在。当前生态状况恶化已越来越成为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解决好生态状况恶化问题,最关键的是要解决好森林保护问题,即林业发展问题。森林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改良土壤、吸收二氧化碳、减少污染等多种功能,对改善生态状况、优化人居环境,保护人类生存发展起着决定性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以森林为经营对象的林业,责无旁贷地担负着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物种资源,减轻自然灾害,解决人类面临的一系列生态问题的重大使命。没有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没有生态状况的根本性改善;没有良好的生态状况,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没有可持续的发展,就没有全面小康社会。加强生态建设、加快林业发展,这应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使命。

林业是一个集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为一体的特殊产业。木材作为重要的原材料,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木材及其他林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森林作为一种可再生的经济资源,只要经营得当,能够为社会提供大量的木材和林产品,对促进我省尤其是山区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我省山地资源十分丰富,气候条件得天独厚,发展林业大有可为。而且山区具有丰富的林业资源和良好的生态屏障,有着发展生态旅游、林产工业、木本花卉等产业的优势,通过加快林业发展,可有效推动山区经济的发展。加快林业发展,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振兴山区经济的一条有效途径。加快我省林业发展,也是促进泛珠三角林业建设与发展的有效措施。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到2020年,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经济总量将进一步扩大,对木材和林产品的需求将呈明显增势。特别是随着城乡居民消费层次和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对林业的需求已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森林生态消费和森林服务将成为时尚潮流。这些都要求林业在突出生态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人工用材林,优化林产品结构,确保木材及林产品的有效供给,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人居环境、森林休闲和绿色生态产品等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林业《决定》精神,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人才强林,深化林业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创建林业生态县,建设林业生态省,构筑稳定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和以生态经济为特色的林业产业体系,为建设和谐广东、绿色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1.坚持全社会参与原则。通过全体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办林业,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建设资金。

2.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整体协调原则。通过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的协调,国土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协调,行政地域间的协调,将林业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保证全社会的整体协调性。

3.坚持分类经营原则。按分类经营要求将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突出宏观调控的作用,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在国家宏观指导下,遵循市场规律,主要依靠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在确保生态效益优先的前提下,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4.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在严格保护天然林、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加快生态恢复与建设的同时,积极建设绿色产业,发展循环经济。要大力营造人工林,加快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森林旅游等新兴产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森林科学经营,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确保区域生态步入良性循环,实现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5.坚持依法治林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6.坚持科教兴林、人才强林原则。全面实施林业人才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建立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林业建设的整体科技水平、综合生产力和竞争力。创建“全员培训、终身学习”的林业“学习型”行业,加快林业人才培养工程建设,实现林业全行业职工素质的全面提高。

将全省行政区域按自然条件和林业特点的不同,划分为三大类型,七大林业生态圈。三大类型为珠江三角洲城市林业型,东西两翼沿海防护型,粤北山地、丘陵生态公益型。七大林业生态圈为珠江三角洲城市林业生态圈,粤东南沿海林业生态圈,粤西沿海林业生态圈,韩江上中游林业生态圈,东江上中游林业生态圈,北江上中游林业生态圈,西江中下游林业生态圈。

1.珠江三角洲城市林业型。

珠江三角洲城市林业型,主要包括以广州为中心,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惠州、东莞、中山8市所辖38个县(市、区)组成的珠江三角洲城市林业生态圈。该类型以推进城市林业建设和发展花卉业为突破口,拓展新兴产业,建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和红树林湿地生态圈,适度发展速生丰产林,巩固提高人造板和家具业。启动潭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发展城市林业,加快绿色通道建设,构建以环城绿色生态安全隔离林带为主的城市森林生态框架,改善和提升城市生态质量和品位,建成以森林为主体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营造出“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城市森林氛围,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实现城市生态文明。

2.东西两翼沿海防护型。

东西两翼沿海防护型,由汕头、潮州、揭阳、汕尾4市所辖19个县(市、区)组团的粤东南沿海林业生态圈和湛江、茂名、阳江3市所辖19个县(市、区)组团的粤西沿海林业生态圈两部分组成。东西两翼地区重点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恢复海岸湿地生态系统,改善和提升沿海防护林的生态防护功能,提高沿海区域森林生态系统抵御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启动鉴江、榕江、漠阳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在抓好生态建设的同时,加快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和名、优、特、稀经济林基地建设,发展木(竹)浆造纸、林产化工和竹木果药等加工业,建设林业生态文明,建成具有完整性和多样性的森林和自然湿地生态系统和景观。

3.粤北山地、丘陵生态公益型。

粤北山地、丘陵生态公益型,由梅州市所辖8个县(市、区)组团的韩江上中游林业生态圈,河源市所辖6个县(市、区)组团的东江上中游林业生态圈,韶关、清远2市所辖18个县(市、区)组团的北江上中游林业生态圈和肇庆、云浮2市所辖13个县(市、区)组团的西江中下游林业生态圈组成。从流域生态-经济系统的整体发展出发,以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结合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道路绿化、人居森林等工程建设充实和完善区域森林生态系统和景观的完整性和多样性,丰富生物多样性;充分利用区内良好的自然条件和地域空间,建设好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竹林、珍贵用材林、木本药材和森林食品生产基地,重点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因地制宜发展人造板、家具和松香及其他林副产品深加工,优化山区经济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强林业生态建设后劲。

1.总体目标。

林业发展总体目标:

2010年,全省50%的县(市、区)建成林业生态县(市、区)。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8%,建设高效生态公益林5175万亩、商品林基地5000万亩,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总值达到8800亿元,建成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稳定、安全的生态屏障,林业产业实力明显增强。

2020年,全面建成林业生态省,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总值比2003年翻两番,达到18800亿元,建成稳定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

2.具体目标。

林业发展具体目标:构建三大体系,抓好八大工程,建成四大基地,形成六大产业,实现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总值翻两番。

●全面构建稳定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以生态经济为特色的林业产业体系及有效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重点抓好水源涵养林及水土保持林工程、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工程、绿色通道及农田林网工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工程、生态防灾减灾工程、城市林业及森林公园工程、森林生态监测及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商品林业工程等八大重点工程。

●到2010年建成1000万亩速生丰产林、1000万亩竹林、1500万亩工业原料林、1500万亩经济林四大商品林基地。

●逐步形成木(竹)浆造纸、人造板、家具、林产化工、木本花卉、森林生态旅游六大林业支柱产业。

●努力实现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总值翻两番。

3.“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

林业生态建设目标:

林业生态县           全省50%的县

高效生态公益林         5175万亩

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地总面积   32

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比例    80

森林覆盖率           58

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7.2

森林公园占国土面积比例     5.3

绿色通道绿化率         95

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保护率    95

城镇绿化覆盖率         35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8平方米

村庄绿化覆盖率         25

森林资源消长目标:

林业用地面积          16103万亩

有林地面积           14250万亩

商品林基地           5000万亩

林地转为非林地控制指标     每年15万亩以下

活立木总蓄积量         4亿立方米

森林采伐量          年均1500万立方米以内

森林火灾受害率         0.5‰以下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5‰以下

主要产品产量:

木材              年均550万立方米

人造板             年均300万立方米

松香              年均8万吨

林业效益:

2010年全行业林业总产值     800亿元

2010年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总值   8800亿元

林业科技发展目标:

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45%以上

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60%以上

林木种子基地供种率       80

林木良种使用率         60

1.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县建设。

林业生态县建设是维护生态安全和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战略任务。到2010年,全省50%的县(市、区)建成林业生态县。

2.加快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加快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封山育林,提高森林整体质量和生态功能等级,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安全体系,为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水源涵养林及水土保持林工程。

继续抓好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启动鉴江、榕江、漠阳江、潭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快大中型水库库区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森林涵养水源的生态保护功能。结合各流域自然资源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采用封育与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建设水源涵养林944万亩,其中改造面积160万亩,封山育林面积784万亩。通过水源涵养林建设,强化各流域综合治理,丰富和充实各流域森林生态系统及景观的完整性和多样性。

在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有沟蚀和崩岗以及石漠化的地区规划建设水土保持林452万亩,其中改造面积83万亩,封山育林面积369万亩,通过采用封育和改造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恢复区域地带性森林植被,突出森林保持水土的防护功能,强化水土流失以及石漠化治理。

通过建设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工程,改造243万亩针叶林,调整森林结构。

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工程。

大力营造、保护沿海防护林和滩涂红树林,恢复海岸湿地生态系统,增强抗击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台风和海啸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沿海防护林建设范围涉及沿海16个市60个县(市、区),建设面积313万亩,其中改造面积182万亩,封山育林面积131万亩。

沿海红树林建设的范围包括粤东、粤西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14个市38个县(市、区)。抓好全省现有15万亩沿海红树林的保护管理,促进天然更新和自然演替。新造沿海红树林15万亩,对4万亩荒废养殖池塘实施退塘还林,在全省沿海逐步恢复红树林群落。

绿色通道及农田林网工程。

继续推进铁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和农田林网等沿线绿化,构筑覆盖全省的绿色森林网络。全省各通道总里程11.3万公里,可绿化里程9.9万公里。目前已绿化里程占可绿化里程的51.7%,已绿化未达标里程占可绿化里程为22.0%。“十一五”期内要实现全部绿化达标。建设工程量:线路绿化4.8万公里及两侧山地绿化改造452万亩。

农田林网建设实施范围包括37个平原县(市、区),建设农田防护林 82万亩,使全省平原区的路、沟、渠、堤及适宜造林的农田林网带基本绿化,布局合理,森林生态防护效益显著提高,农业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工程。

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按照省人大议案的要求,加快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力度。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12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29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18个,市县级99个,面积392万亩,使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2%。不断加强和完善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华南虎、猕猴、黑熊、水鹿、黄腹角雉、虎斑Z、黑脸琵鹭、白鹇、鳄蜥、金斑喙凤蝶、兰花、苏铁、木兰(类)、树蕨类、珍稀濒危植物类(猪血木、丹霞梧桐等)等15大物种(类)特别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加强重要鸟区和候鸟栖息地、休憩地的保护,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手段,加强抢救性繁育,建立和发展人工种群,做好回归自然和恢复种群工作。建设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存基因库及繁育基地、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及救护体系、南方野生动植物鉴定与检测中心。建设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到2010年,新申报国际重要湿地2处,建立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区11处。开展香根草湿地生态恢复和富营养化天然湖泊整治工程。初步形成一个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以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网络,以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为生物廊道的布局合理、类型齐全、设施先进、管理高效自然保护网络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使我省绝大多数的重点野生动植物和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建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基地,使林木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在珠海、汕头、湛江、海丰、恩平等地,依托现有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教育培训基地,购置仪器设备,加强人员培训。建设广东粤北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示范自然保护区群和广东沿海红树林鸟类类型示范自然保护区群。

建立全省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调查与监测的技术研究,逐步提高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水平,重点对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分布地保护管理和野外种群消长变化进行跟踪研究,对湿地的生物类群及湿地的动态、生态学过程进行长期的连续监测。建立以广东省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监测中心为核心,以各地市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监测点为网络的监测体系,重点设立160个野生动植物监测点和40个湿地资源监测点,建立省级监测数据库、监测数据网络、定点网站和信息处理设施。

建设自然保护区监测体系。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对各地带性各类自然保护区进行长期跟踪监测,及时了解保护成效。

生态防灾减灾工程。

建立生态防灾减灾应急机制和预警预案制度。加强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林火卫星监测系统、林火远程监控系统、林火预警监测系统、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森林航空护林系统、森林扑火物资储备库、森林防火通信网络系统等建设。提高省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监测、协调、指挥能力,地级市和防火任务重的县(市、区)要建立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立全省森林防火信息网络、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实时监测系统,拟建25个林火气象站,提高我省林火信息传递、预测预报与森林防火辅助决策能力;全省有防火任务的县(市、区)各组建一支5060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乡镇各组建一支2030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逐步形成省设立森林消防总队、地级市建立森林消防支队、县级建立森林消防大队、乡镇建立森林消防中队的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的体系;建设省、市、县和乡镇四级联网为重点的森林消防无线通讯网络;继续抓好和完善珠江三角洲、粤东、粤北、粤西等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重点地区、自然保护区要逐步建立林火远程监控系统;全省新建1个固定航站,3个流动航站,逐步租用飞机开展航空护林工作;新建82座、总面积4100平方米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补充省及130个市、县(区、场、局)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不断提高防扑森林火灾综合能力。根据森林防火的实际需要,结合地形地势规划营造防火林带,重点设置在道路、田边和村庄周围第一重山,沿山脚、山脊线等进行布局,建设生物防火林带6.1万公里,面积112.6万亩,按照省人大议案的要求,基本完成全省的生物防火隔离林带网络体系建设,增强森林群落自身抵御火灾的能力。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体系建设,有害生物防治生产设施建设,森防应急救灾装备建设,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等。建立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指挥中心,配备监测专用车辆,利用卫星、航空监测技术及地面人工监测网络实施全方位的系统监测,利用电脑和电子网络进行疫情灾情数据的传输,建立预测预警分析的数学模型,全面加强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建立数字化林业有害生物远程诊断鉴定系统,提高市县进行实时检疫的技术能力。加强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建立入境口岸和木本植物贸易集散中心林业检疫除害处理设施,建立健全引种试种检疫隔离设施,建立健全检疫检查站,提高检疫防疫能力。对危险性和常发性森林病虫害如松材线虫病、松突圆蚧、松毛虫、萧氏松茎象、椰心叶甲等以及有害植物薇甘菊、金钟藤等实施治理工程。将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减少到5以下,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中心,防止野生动物与人类之间的疾病传播。以现有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和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站为主体,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多发区域、候鸟迁徙通道、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等地建立1个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中心和16个重要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开展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科技支撑体系和信息评估预警系统建设。

城市林业及森林公园工程。

统筹规划城市林业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起以高大乔木为主体,乔、灌、花、草、藤结合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现代生态文明形象。

全面摸清古树名木资源,做好古树名木建档工作,统一竖立标志牌,落实保护复壮措施,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加快森林公园建设步伐,加强森林公园风景林营造和林相改造,进一步建设、完善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接待设施,对已批建的森林公园早日建成对外开放,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休闲度假和开展户外游憩活动的需要。“十一五”期间新建或升级森林公园165处,其中国家级20处,省级107处,市县级38处,使全省森林公园总数达到526处,其中国家级37处,省级154处,市县级335处,总面积达到1437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8.9%,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3%,基本形成包括各种不同类型的森林自然景观在内、并与众多历史遗迹和人文及天象等景观相辉映、具有鲜明特色的以国家森林公园为骨干,国家、省和市(县)级不同层次森林公园协调发展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体系。

森林生态监测及科技创新示范工程

①建立完善的林业和生态监测体系。

整合现有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监测中心,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宏观监测体系、森林生态生产力评估体系、森林生态安全预警体系;建立1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森林生态定位监测与研究站、16个定位监测点,逐步形成全省森林生态定位监测与研究网络,并使之成为中国森林生态定位研究网络体系的组成部分;建立森林生态定位监测与研究网络管理中心和森林生态效益评价技术体系。对全省林业和生态状况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

②建立新型林业科技创新体系。

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林木良种选育技术、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森林生态监测与评价技术、林业生物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技术、林业信息技术、生态防灾减灾技术及林业宏观发展战略八个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增强林业科技发展后劲;实施“林业生物技术与良种选育、生态建设与生态安全、森林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森林资源高效利用、数字林业、林业创新能力建设”六大林业科技创新工程,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重点加快广东林业高科技园区和省级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抓好省部级林业重点实验室和林产品研发工程中心建设,新建一个省部级林业重点实验室和一个林产品研发工程中心;加快林业高新技术开发和应用,特别是3S技术在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灾害监测等方面的应用,建设全省“数字林业”平台。加快区域性林业试验中心、林业科技示范园区、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和林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开展森林碳汇研究和碳排放交易补偿试点工作。加强林木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先进实用技术组装配套,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林业标准和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体系。积极开展森林认证和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加快名牌战略的实施,推进林业产业和外向型林业发展。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继续推进泛珠江三角洲、粤港澳及国际林业科技交流与合作。

3.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

积极探索和完善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监管,已划定的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逐级上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逐步将所有红树林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森林划为生态公益林,调整生态公益林范围时优先考虑自然保护区。对纳入生态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以多种方式对经营者给予合理补偿,逐步提高补偿标准。贯彻落实《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稽查,确保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落实到位,用好管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和建设资金。

4.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推广、完善广东省林木采伐管理和林地管理软件系统,依法对商品林实行采伐限额管理,坚持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和造林更新制度,进一步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修订《广东省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012010)》,严格执行林地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的制度,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有效保护林地资源。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机构,加强山林权属争议调处。

5.扎实开展造林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认真贯彻《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动员全省公民积极投身植树造林、国土绿化事业,推动各地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大力加强国土造林绿化公益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在中小学教育中普及林业生态知识,提高全民的生态安全和生态道德意识。大力推进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活动。

1.商品林基地工程建设。

以北回归线以南为重点,新建短轮伐期速生丰产林基地250万亩,使以速生树种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达到1000万亩。 在韶关、梅州、河源、惠州、清远、肇庆、云浮等市新建竹林基地340万亩,使竹林基地达到1000万亩。在重点林区建立起以松类和珍贵阔叶树种为主速生丰产的工业原料林基地520万亩,使工业原料林基地总规模达到1500万亩。改造低质低效经济林120万亩,新建以肉桂、八角、油茶、橄榄、茶叶等为重点的名特优稀果、茶、药经济林基地40万亩,使经济林基地规模达1500万亩。

省重点抓好珍贵树种用材林示范基地5万亩、低产竹林改造示范基地25万亩、优良品种速生丰产示范基地5万亩、经济林名特优稀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1万亩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林业支柱产业建设。

促进木(竹)浆造纸、人造板、家具、林产化工、木本花卉、森林生态旅游等六大林业支柱产业发展。推进林纸一体化步伐,推进广州造纸厂、湛江浆纸厂、鼎丰纸厂等以木(竹)材为原料的大中型浆纸企业的发展,使全省的木(竹)浆年产量从目前的40万吨发展至100万吨。积极鼓励和支持现有人造板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加快林板一体化建设步伐,使我省中高密度纤维板年产量增加至150万立方米,胶合板年产量增加至80万立方米,刨花板年产量增加至50万立方米。继续鼓励支持以珠三角为中心家具生产企业的发展。努力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和附加价值,松香向精深加工发展,紫胶、栲胶等传统林化产品要面向市场进行生产加工。以珠三角为中心,重点建设外引花卉、南方特产花卉种苗、温室花卉、兰花和盆景、热带花卉、鲜切花、木本观赏花卉等7大木本花卉生产示范基地,使全省木本花卉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以带动全省木本花卉业的发展。抓住“旅游大发展”的机遇,满足人们向往回归自然、热衷生态旅游的需要。根据森林公园具有公益和产业双重属性的特点,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良好优美的森林景观为基础,以合理开发利用为原则,以突出特色形成规模为重点,做好森林旅游规划,完善旅游设施,推出特色旅游线路,努力推动我省森林生态旅游业上水平,上效益。

3.野生动植物资源繁育产业建设。

在保护好野生动植物野外资源的基础上,建设一批野生动植物繁育基地,积极稳妥推进野生动植物培育业发展,规范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培育)和经营利用管理,大力推动以利用野生动植物野外资源为主向以利用人工培育资源为主的战略转变,全面促进野生动植物的可持续发展。

4.做大做强林业企业。

加强引导、管理和服务,促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强化林产品生产管理,规范林产品市场。加大科研力度,搞好木材精深加工、林药、森林食品和珍贵动植物等林产品研究开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我省林业产业技术的装备水平和生产水平,缩小与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差距。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培育名牌产品,坚持高起点、高科技、高效益,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建立林业龙头示范基地,带动林业产业发展。

建立健全林业产业管理机构,规范市场秩序,稳步发展产业,建立林业产业数据库,实行《木材经营许可证》网上呈报、审批。

1.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林木种苗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以省级和重点工程县为重点,新建、改扩建良种繁育中心5个,每个1000亩;良种基地10处,每处600亩;采种基地15处,每处1500亩;分片建立6个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基地,每个1200亩。在粤东、粤西、珠三角各建一处红树林优良苗木繁育基地。与现已建成的省林木种苗示范基地、13个中心苗圃、13个良种基地、17个采种基地,构成基本完善的林木种苗生产体系。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市、县林木种子质量检验室41个(其中包括地级市21个,重点县20个),基本形成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加强林木良种审定工作,大力推广林木种苗新技术、新成果,提高林木种苗科技含量。以省林木种子贮藏冷库为重点,在12个地级市及15个重点县建立种子加工、贮藏等基础设施,建立1个省级和3个地级市林木种子战略储备库,建设林木种子贮存体系,使林木种子贮备能力达到当年用种量的15%。

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建设。

逐步理顺林业站管理体制,实现定员定编定级,人员经费和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解决,强化其执法监管的地位和作用,加强林业站队伍建设,完善站房建设,充分发挥林业站的基础和保障作用。建设林业工作站重点县80个,其中国家重点县30个,省重点县50个,示范窗口站200个。

根据道路交通发展和森林资源变化情况,不断完善木材检查站布局。按照国家林业局要求,逐步加大投入,新建、改建一批木材检查站站房、停车场道,配备和更新交通、通讯、办案等执法设备。“十一五”期间,新建或改建131个木材检查站,其中:国道站10个,省道站(含高速公路匝道站)78个,县乡道站及水上站43个。按照国家林业局《木材检查站建设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分级标准,131个要进行新建或改建的木材检查站中,一级站50个,二级站50个,三级站31个。加强木材检查站及其执法队伍的管理,充分发挥木材检查站在保护森林资源中的作用。

林业公路建设。

增加林业养路补助经费投入,完成林业公路硬底化改造1500公里,按交通部四级标准砂土路新开林业公路1000公里,改造和维修危桥75座,配备养护机械200台。构建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和重点林区为骨干的林业公路网络。

2. 林业政策法规建设。

完善公益林补偿、鼓励造林育林、林业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抓紧制定商品林管理、林木种子管理、封山育林管理、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管理、野生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森林公园管理、林业工程管理、国有林场管理、森林防火资金提取使用管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森林资源转让和资产化管理、木材加工经营管理等法规规章,并根据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现有法规规章。加强林业普法宣传教育,维护林业经营者和林农的合法权益。加强林政、森林公安、森林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执法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林业执法和行政许可监督体系建设,强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规范林业执法和行政许可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林。

3. 森林公安建设。

全面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建设,提升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实人员队伍。努力提高森林公安工作科技含量,加快森林公安的公安信息网络的联网建设,完成“金盾工程”建设任务,提高森林公安工作效率;加强森林公安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工具、通讯、办公用房、办公自动化设备条件;加强刑事技术侦查和防护器材建设,提高侦查破案能力,提高民警自身防护水平;加大全省重点治安区和野生动植物重点分布区、禁种铲毒重点治理区森林公安设施设备建设,对全省重点林区的168个“三无”(无办公用房、无交通工具、无电脑设备)派出所的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促进森林公安基础工作的开展,提高安全林区覆盖巩固率;加强4个重点林区森林公安新建看守所、森林公安林区社会治安应急预案指挥中心、森林公安应急指挥车辆、刑事勘察车辆等建设;加大省森林公安局综合训练场配套设施建设;落实“三个必训”培训规定,加大民警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民警业务能力和军事技能。

4. 林业信息化建设。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认真落实《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按照“抓规划重保障、抓维护求实效、抓建设推应用”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应用与推广,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林业信息平台建设和市县林业网络建设,讲求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的实效。主要目标与任务是加强网络与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推进各系统的广泛应用;全面启动和逐步完善全省林业电子政务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实现各业务系统的平台信息交互;建设与拓展公众网站、办公自动化、多媒体点播、专题数据库、病毒防护、上网代理与防火墙系统、软件资产管理等应用系统;建设“一站式”网上审批、反馈和监督系统,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和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市县林业网络建设和业务系统建设,实现全省林业系统文件交流电子化和网络化。要加大投入,加强指导,完善配套措施,制定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制度,重视技术支持和服务,抓好技术培训工作,加强评估检查,确保林业信息化建设目标顺利完成。

建立林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林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林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林业重点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信息系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信息系统、自然保护区信息管理系统、生态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林业产业管理信息系统。

5. 林业教育培训服务体系建设与人才培养。

建设教育培训管理工程,完善和落实制度、机构、经费,落实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建设教育培训远程网络工程,加强林业教育培训基地和设施建设,巩固和充实2个省级培训基地,新建粤北、粤东、粤西三个省级培训基地,扶持5个市级培训基地,支持和加强市、县现有教育培训基地管理和投入,形成林业行业骨干培训网络;以省局网站为平台,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开设林业教育培训子网,开展林业远程教育,继续为林业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每年继续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函授大专、本科学习。开展对公务员为主体的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能力建设培训,每年由省局统一培训一批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基层林业站干部职工进行培训,由省、市、县联合办班,培训站长、站员3000人次;“十一五”期间由省局组织300名林业基层业务骨干到高等院校脱产学习;扩大对林业技术工人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和林农“绿色证书”培训力度,提高林业工人的技术水平,帮助林农脱贫致富。建设教育培训服务保障工程,做好核发关键岗位资格证书、林业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林农培训“绿色”证书及省干部教育培训记录册(登记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等工作。“十一五”期末,全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在职人员达到职工总数  40%以上。加强广东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自我发展能力,强化师资队伍的素质,改革教学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校的竞争能力和办学效益,加大投入,争取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一批优秀的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实施林业科技人才计划,每年遴选一批优秀科技人才予以重点培养,力争到2010年,培养和引进5名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造就30名在各自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培养和稳定2000名从事林业科学研究、示范推广、林业标准化和科学普及工作的林业科技队伍。

6. 国有林场建设。

对当前还没有通水、通路、通电、通讯的林场,要积极争取投资,进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多渠道筹资方式,拆除和重建已成危房的土坯房、砖瓦房,重点对贫困林场进行职工安居工程建设,改善林场职工的生活条件。

1.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

依法严格保护林权所有者的财产权,维护其合法权益。权属明确并已核发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法律效力;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抓紧明晰或调处,并核发林权证。积极做好红树林及宜林滩涂资源的确权发证和管理工作。

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农户所有。分包到户的责任山,依法保持承包关系稳定。目前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山林,实行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形式。对经营者比较满意、经营状况良好的股份合作林场、联办林场等,继续保持经营形式的稳定。对其他集中连片的有林地,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逐步明晰产权。对零星分散的有林地,可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合理作价后,转让给个人经营。

林木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做好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产权交易机制,促进林木合理流转,调动经营者投资开发林业的积极性。

2.加快实施林业分类经营。

将全省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按照事权划分、分级界定、分级管理的原则,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区划界定工作。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监管,探索和完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商品林建设坚持“宏观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调节,政府扶持”的原则。加快建设各种用材林和其他商品林基地,增加木材等林产品的有效供给,减轻生态建设压力。优先安排人工商品林的森林采伐限额。

3.深化森工体制改革。

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办企业要全部脱钩,并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行改组、改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竞争力。减轻林农负担,增加林农收入,调动林农造林积极性,实行自主经营木材。撤销森工站,保留乡镇林业工作站,对解除劳动关系的森工人员依法妥善安置,所需经费按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责的原则妥善解决。

4.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加大改革力度,实施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将全省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商品经营型林场实行企业化管理,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国有林场经营,积极发展股份制林场,将“镇场合一”的国有林场所承担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职能剥离出来。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监管,加快国有林场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并依法妥善安置职工。

5. 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9号)的精神,积极稳妥地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和机构,落实编制和经费。全面总结、推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将这项改革推开,力争“十一五”全面完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努力改善林业行政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加快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整体水平。

(一)20112020年主要任务。
1.林业生态体系建设。

水土保持林工程。

改造低效水土保持林100万亩,封山育林370万亩。基本完成全省低效水土保持林的改造任务。

水源涵养林工程。

改造低效水源林230万亩,封山育林785万亩。使全省水源涵养林总面积达到并稳定在2600万亩以上。

沿海防护林工程。

防护林改造170万亩,封育防护林30万亩。使全省沿海617万亩的防护林得到全面的改造,防护功能普遍得到提高。

沿海红树林工程。

新造25万亩红树林,在全省沿海红树林适生地区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生长稳定、生态功能良好的沿海红树林体系。

农田林网(带)工程。

继续完成老化低效农田林网(带)改造,改造任务折合面积110万亩。基本完成全省平原农田防护林网的更新改造。

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

本规划期建设任务7万公里,折合建设面积140万亩。全省生物防火林带网络体系进入封育管护和部分的更新改造阶段。

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保护工程。

重点做好对华南虎、兰科植物、苏铁科植物等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和繁育。对重点野生动植物进行迁地保护,以保育园等形式建成多个迁地保护区。完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体系建设。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基地。进一步完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监管体系。着力实施《广东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建立具有良性循环和生态经济增值的湿地开发利用示范区,完善湿地科研与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退化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工作。全面保护我省林木种质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和综合利用。

防治荒漠化、石漠化建设工程。

对水土流失、沙化严重的地区进行治理,建设任务24万亩,其中改造建设11万亩,封育管护13万亩。

对岩基裸露度达30%以上的石灰岩山地,实行人工更新促进和封山育林防治石漠化。建设任务350万亩,其中改造建设20万亩,封山育林330万亩。

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新建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355个,使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区总数达705个,总面积2696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

建设自然保护小区9500个,面积195万亩。使全省自然保护小区达到4万个,总面积达到630万亩。

森林公园建设工程。

继续建设和完善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接待设施,加强风景林营造和现有森林景观的利用改造工作,不断提高森林公园的森林风景资源质量和旅游接待能力,使已建森林公园100%实现对外开放。根据各地森林风景资源的特点和分布状况,把森林公园建设和各地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按山系和水系的自然分布,对各类森林风景资源进行系统整合,合理设置森林公园,将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对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和具备一定开发条件的森林地域,都尽可能地规划建设为森林公园,不断提高我省以景观游憩利用为主的森林比例,进一步扩大对公众开放的森林空间,充分发挥森林公园在保护自然生态景观多样性和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户外游憩空间的功能。

⑾ 绿色通道建设工程。

2010年绿色通道建设已基本实现绿化达标。今后的主要任务是使新、扩建道路绿化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加强管护,并把前期工程受破坏或缺失地段补充建设完成。

人居森林环境建设工程。

城市林业和农村绿化,主要完成创建林业生态县任务和县城村庄绿化达标工程建设任务。

2.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商品林基地建设。

新建以速生树种为主的短轮伐期速生丰产林300万亩,使全省速生丰产林达到1300万亩;新建竹林基地200万亩,使全省竹林基地达到1200万亩,并加强低产林改造,提高产量;新建以松类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基地400万亩,使全省工业原料林基地达到1900万亩;调整经济林品种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发展木本花卉100万亩,使全省木本花卉生产基地达150万亩。

林产工业建设。

发展林纸一体化企业,使全省木浆年产量达到年总产200万吨;发展林板一体化企业,使全省中高密度纤维板年产量达到200万立方米,胶合板达到120万立方米;家具制造业创名牌,提高国际市场份额,年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松香年产量增加至10万吨,深加工产品达50%。

森林旅游业建设。

进一步加强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接待设施的建设,不断提高森林旅游服务质量和接待能力,接待床位增加至5万个,进一步提高森林旅游收益。

3.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大投入,努力建设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科技人才支撑体系,森林资源消长及生态变化监测体系,有害生物防控体系,把林业发展的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2050年远景展望。
1.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明显提高。

通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森林结构调整,生态公益林建设成为具有生物多样性、结构复杂、生态高效和岭南景观特色的阔叶混交林,典型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得到良好保护,逐步实现湿地资源良性的恢复和发展,全省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明显提高。

2.人居环境良好。

形成绿色环抱城市和村庄,实现“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良好的人居环境。

3.林业产业蓬勃发展。

广东作为浆纸、人造板、实木家具、林副产品生产的大省,仍然在国内相关产业生产和出口方面领先,成为我国林产工业的主要生产和供应基地。商品林基地持续高效发展,林地生产力高。森林旅游形成以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龙头,省级森林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骨架,市县级森林公园、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为网络的全面发展的格局。

4.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高。

建成以森林植物为主体,以绿色通道为网络与城乡绿化联结为一体的,具有生物多样性、地带生态景观特色和结构完整性的林业生态体系,以及与生态系统承载力相适应、经济效益高、生态功能和谐的林业产业体系,全省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高。

(一)抓好林业宣传

广泛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对林业“双属性”重要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双任务” 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三生态”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三地位”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经济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以及全民义务植树“法定性、全民性、义务性、公益性”的认识。大力宣传普及林业科学技术知识,增强运用林业科技成果的意识,促进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遏制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好林业行业宣传思想工作,大力弘扬艰苦创业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振奋精神。增强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国土绿化意识和生态安全意识,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林业《决定》的自觉性,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和支持林业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组织实施《广东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加强市、县(市、区)领导干部林业和生态知识培训,提高对林业工作的领导水平。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领导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林业发展。

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林业《决定》精神,积极向各级政府落实各项政策扶持措施。努力争取各级政府将林业事业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建立长期稳定的林业投资渠道。争取把封山育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和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生态防灾减灾的日常经费以及生态建设资金、林业科技发展资金、林木良种选育资金作为林业公共支出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争取省财政重点支持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全省性林业生态安全体系基础建设,对生态建设任务重的山区予以倾斜。积极引导社会投入,多层次、多渠道筹集林业生态省建设资金。

加快林业立法步伐,抓紧制定配套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的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并根据新情况新要求修订完善现有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加强林业普法工作,积极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强化林业法律服务,切实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加强林业执法工作,创新林业行政执法机制,加快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加强林业执法和行政许可监督体系建设,规范林业执法和行政许可行为。

充分利用“9+2”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平台,建立泛珠三角区域林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机制,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技术创新为途径,大力推进林业新科技革命。加强基础研究,提高林业基础理论水平;搞好科技攻关,突破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技术瓶颈;强化科技创新,提高林业持续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发展林业科技产业;推进标准、质量和专利工作,提高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实现林业科技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快速提升,为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建设高素质的林业队伍。加强林政、森林公安、森林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政策法律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强化管理队伍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的培训;优化科技队伍知识结构,引进优秀人才,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复合型人才。在全行业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纪律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林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科学的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林业职业技术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林农“绿色证书”教育,全面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林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林业生态省的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鼓励多元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支持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通过森林、林木和林地有偿转让、股份合作、租赁经营等形式,单独或合资参与林业开发。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非公有制造林的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单列,保证森林经营者的采伐需要,调动造林积极性。积极争取有关金融机构对个人造林育林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