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可以饲养人工繁育加载标识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小太阳鹦鹉)、和尚鹦鹉吗?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的相关规定,人工繁育鹦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其人工繁育活动应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个人可以购买人工繁育、合法来源且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对确属人工繁育、来源合法的上述鹦鹉加载专用标识,凭标识销售、运输。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作为宠物的,按利用行为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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