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我国主体功能区划也将自然保护区列为禁止开发区。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发矿产资源,将会造成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因此,自然保护区内严禁矿产资源开发。
附件:《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我国主体功能区划也将自然保护区列为禁止开发区。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发矿产资源,将会造成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因此,自然保护区内严禁矿产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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