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广东省种子条例》。
《广东省种子条例》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广东省种子条例》。
《广东省种子条例》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主办单位:广东省林业局 联系方式:020-817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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