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山林股权证是指按照集体林权改革要求,对采取联户承包的集体林地,要将林权份额量化到户,鼓励建立股份合作经营机制。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要依法将股权量化到户、股权证发放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林权证是指依据《森林法》,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意造册登记,核发证书。
附件:主办单位:广东省林业局 联系方式:020-81723806
粤ICP备2022091796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00 粤公网安备 440103020004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