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特别防护期间需要注意什么?

  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除批准外,森林防火区全年禁止野外用火,禁止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基草等,所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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