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沉香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管理条例》需要区分物种来源,国内销售野生沉香原材料及加工品需要向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并提供合法来源证明,人工培育沉香按照花卉商品管理。
附件:土沉香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管理条例》需要区分物种来源,国内销售野生沉香原材料及加工品需要向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并提供合法来源证明,人工培育沉香按照花卉商品管理。
附件:主办单位:广东省林业局 联系方式:020-81723806
粤ICP备2022091796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00 粤公网安备 440103020004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