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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发布2024年第2号林长令

来源:茂名日报 时间:2024-10-10

  日前,茂名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庄悦群,茂名市市长、市林长王雄飞共同签发茂名市2024年第2号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明确提出全市上下要紧紧抓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契机,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推动茂名林业高质量发展,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茂名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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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长令指出要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结合起来,针对目前产权制度不健全、森林经营机制不完善、集体林综合效益不高、生态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效果指向,实现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重要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林长令强调准确把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要牢牢守住生态保护、保护农民利益两个方面的底线,切实把改革成效体现在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上。找准制约本地区、本部门集体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矛盾问题,围绕“山怎么分、树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和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拿出新招、实招、硬招。达成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现代集体林权制度,全市新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18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达367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达290亿元以上的改革目标。

  林长令要求扎实有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聚合发展改革、财政金融、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力量,统筹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推动林业产业发展、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各项任务,建立完善林权确权登记、林地流转管理、规模经营主体扶持奖补、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业产业发展、林权收储担保、林业金融创新等重点领域政策机制。

  林长令还提出要全面夯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撑保障。要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构建形成各级党委政府主导、各级林长主抓、各级林业部门统筹、各任务单位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基层林业机构队伍建设,推动人员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提升林业工作者管理服务能力。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和绿美茂名生态建设重点工作内容,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及时认真总结提炼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拓展改革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