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汕尾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逯峰,市长、市林长郑海涛签发汕尾市2024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锚定“西承东联”全新发展定位全面深化汕尾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要求全市上下要坚持守正创新、勇毅前行,锚定全新发展定位,全面深化汕尾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汕尾生态建设,让海陆丰革命老区人民群众共享绿水青山的生态红利。
林长令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谋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做好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主动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稳妥高效推进落实《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纳入林长制和绿美汕尾生态建设考核评价范畴。
二要凝聚工作合力,健全林改运行体系。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森林可持续经营、优化公益林利用管理机制、林业产业发展、积极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林业发展用地保障、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难点任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市上下推动形成“市级定点挂驻、县级着力推动、镇级组织实施、村级具体操作、部门做好服务”的高效顺畅的林改运行体系。
三要探索以点带面,破解体制障碍。在各县(市、区)打造先行先试示范县、镇、村,以点带面,逐步铺开全市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加快完善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保障性苗圃和市场化供应相结合的供应机制,推行植树造林“先造后补”改革和以县为单位集中采购制度和跨市县镇的苗木调拨机制,创新实施公益林差异化补偿机制,深化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等,破除集体林权改革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创造“勇当实干家、探索新路径”的汕尾林改经验。
四要立足改革惠民,增进人民福祉。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积极推动实施一批扩绿、兴绿、护绿等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有欣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走出汕尾林改可复制可推广的汕尾路径。
五要扩宽转换路径,激活富民产业。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强化专业指导和政策供给,健全平台运营管理机制,拓宽服务功能和运作范围,引导生态资源流转利用规范化、高效化,推动“叶子”变“票子”,“借绿生金” 让森林草木变“绿色银行”,打通林业生态产品机制实现路径。着力打造“红蓝绿古特”旅游景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加快培育绿色产业集群,推动林业总产值增长率高于全市总产值增长率,不断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林业产业持续兴旺,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六要讲好林改故事,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理念新任务新举措新要求,总结好、宣传好林改的先进人物、先进事例和典型案例,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提振精神,奋发作为,讲好海陆丰革命老区敢为人先的林改历史和奋斗实践,推动形成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绿美汕尾新局面,营造“学林改、讲林改、抓林改”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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