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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布2024年第3号林长令

来源:河源日报 时间:2024-11-06

  近日,河源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何国森和市长、市林长李勇平签发了河源市2024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河源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部署全面深化河源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百千万工程”和绿美河源生态建设。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全市实际的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林长令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其纳入党委、政府重点改革任务,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统筹协调,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成效,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林长要切实担起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形成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凝聚合力,谋划和落实政策资金支持。

  林长令强调,要认真研究落实《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准确把握时序要求,分步分期分类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要推进“三权分置”,坚决落实所有权,坚持长期稳定承包权,加快放活经营权。要探索组建林权收储机构,搭建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加快培育林业规模经营主体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探索采取“补改投”等多种方式加以扶持,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加强林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科学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有序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

  林长令提出,连平县要尽快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探索方案,聚焦集体林业产权制度、资源管理、经营模式等方面先行探索,争取为全省及河源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其他县区要紧紧围绕《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因地制宜、突出亮点、有侧重性地推动本县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林长令提出,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健全支持林业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发展多元化林业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林业有关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和绿美河源生态建设重点工作内容,加强基层林业工作力量,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推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成效和好经验,营造浓厚改革氛围,共同推动实现河源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