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发布2024年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明确要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百千万工程”和绿美梅州生态建设走深走实,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总林长令强调,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主动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多措并举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要凝聚合力,协同推进。认真对照任务分工,研究细化改革举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时,要充分发挥林长制牵头抓总作用,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纳入林长制和绿美梅州生态建设考核评价范畴,实行定期调度指导和通报制度,确保林权改革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大胆探索,试点推进。平远县作为试点改革县,要用好、用足先行先试政策,大胆创新探索,为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创新经验和成功实践案例。其他县(市、区)要主动作为,力争 2025年底与试点县同步完成改革任务。要拓宽路径,开拓推进。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加快放活林地经营权,依法通过出租、转让、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高质量办好省第二届林业博览会,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发展林业产业新业态,提高林地产出率,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加广大林农资产经营性收入。要强化宣传,引导推进。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线上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新理念新任务新举措新要求,总结宣传好林改先进任务、先进事例和典型案例,讲好梅州苏区林改故事。
主办单位:广东省林业局 联系方式:020-81723806
粤ICP备2022091796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00 粤公网安备 440103020004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