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能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办发〔2018〕81号)精神,广东省林业局是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主要职能:(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3)负责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5)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苗、草种管理;(9)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组织或参与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行使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1)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12)负责林业科技、宣传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13)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局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审计处)、规划财务处、生态保护修复处、森林资源管理处、公益林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湿地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改革和产业发展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防治检疫处、科技与交流合作处、森林火灾预防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机关党委。

       2021年度,我局参加部门决算报表汇总单位共90家,包括省林业局本级、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

       (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年度部门总体工作

       2021年,我省林业系统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统领,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为主线,全面启动绿美广东大行动,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构建了以《广东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为统领,以《广东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等 10多项业务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体系,努力为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广东提供了生态支撑。总体工作主要是:(1)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2)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快构建五级林长体系;(3)适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绿化;(4)全力创建南岭国家公园,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5)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切实保护资源安全;(6)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全力推进湿地保护监管;(7)抓好森林灾害防控,维护林区安全稳定;(8)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绿色生态惠民;(9)深化林业改革,多方位助力乡村振兴;(10)强化林业法治保障,深入推进依法治林;(11)强化林业科技支撑与对外交流;(12)坚持夯基固本,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如表1-1所示。

表1-1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实施内容

期望达到的目标(概述)

1

国家公园建设

启动国家公园规划体系建设,有序开展国家公园集体土地和林木权属流转以及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资源管理工程、科研监测工程、科普教育工程等重点工程。

完成国家公园建设年度任务,相关基础设施得到改善,进一步发挥国家公园在粤北生态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2

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

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为损失性补偿资金和公共管护经费两部分,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指补给因划定为省级生态公益林而禁止采伐林木造成经济损失的林地经营者或林木所有者的资金;公共管护经费包括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经费、管理经费和省统筹经费。

扶持范围:粤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等15个地级市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市、县(市、区、场),以及省直有关单位。

做好粤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等15个地级市以及省直有关单位6748.6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有效保障和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管护者权益,按时足额发放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

3

护林员队伍建设

粤东西北地区补助26736名专职护林员。

粤东西北地区补助26736名专职护林员、护林员配备率达到平均每5000亩林地面积配备1名专职护林员、专职护林员补助标准为3600元/(人•年)

4

造林与生态修复工程

开展高质量水源(水土保持)林、沿海防护林、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公里)、中幼林抚育等建设。

高质量水源(水土保持)林造林更新92.61万亩、新造林抚育128.82万亩;沿海防护林5.39万亩、新造林抚育14.27万亩;生物防火林带新建900公里、维护3000公里;中幼林抚育171.7万亩(其中大径材培育示范60万亩)

5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全省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制作工作量完成率达到30%。全省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划定工作量完成率达到30%。全省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工作量完成率达到30%。

6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

       根据我局《2021年度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确定的绩效总目标: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加快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林业资源管理;持续深化林业重点改革;加快绿色惠民产业发展;进一步夯实林业发展的基层基础;实施一批林业高质量发展样板工程项目。

       2.具体绩效目标

       根据《2021年广东省林业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确定的具体绩效目标如表1-2所示。

表1-2 具体绩效目标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专职护林员补助人数(人)

26736

林地防护面积(亿亩)

1.3

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6748.6

公益林管护面积落实率(%)

>90

高质量水源(水土保持)林造林更新面积(万亩)

92.61

抚育营造的碳汇林面积(万亩)

128.82

中幼林抚育营造面积(万亩)

60

质量指标

护林员配备率(%)

5000亩/人

公益林补偿发放率(%)

≥90

森林抚育、造林质量合格率(%)

≥85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4

时效指标

年度任务完成及时率(%)

≥90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90

成本指标

护林员补助标准(元/人•年)

3600

森林碳汇造林补助标准(元/亩)

800

新造林抚育补助标准(元/亩)

2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森林火灾受害率(‰)

≤1

造林及抚育每投入10万元可创造就业岗位(个)

3

造林及抚育每投入10万元可带动农民增收(万元)

2.5

经济效益

新造林每年可获得木材储备效益(元/亩)

62.5

环境效益

新造林每年可增加碳汇(吨/亩)

0.06

防治区林业有害生物及森林火灾发生程度

减轻

可持续影响

林业管理服务能是否显著提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专职护林员满意度(%)

≥90

造林及抚育技术服务满意度(%)

≥90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根据2021年广东省林业局部门决算报表,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如下:

       1.部门整体收入情况

       2021年,我局部门整体收入合计227,562.77万元,收入来源分为5类,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比最大,占总收入的81.38%。部门整体收入情况如表1-3所示。

表1-3 部门整体收入基本情况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调整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收入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0,590.50

187,042.80

185,195.76

81.3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5.00

184.00

150.00

0.06%

三、事业收入

100.00

3,277.21

3,565.65

1.57%

四、经营收入

0.00

32.70

772.76

0.34%

五、其他收入

3,563.91

28,917.43

37,878.60

16.65%

本年收入合计

64,389.41

219,454.14

227,562.77

100.00%

       2.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1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合计226,671.79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部门整体支出分为3类,其中:基本支出占比48.76%,项目支出占比51.14%。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如表1-4所示。

表1-4 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情况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调整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总支出比例

一、基本支出

43,475.08

109,702.89

110,527.26

48.76%

    人员经费

37,428.47

95,274.74

95,047.08

41.93%

    日常公用经费

6,046.61

14,428.15

15,480.18

6.83%

二、项目支出

20,922.32

120,254.19

115,909.47

51.14%

其中:基本建

设类项目

0.00

9,293.40

8,190.63

3.61%

三、经营支出

0.00

0.00

235.06

0.10%

本年支出合计

64,397.40

229,957.08

226,671.79

100.00%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有专项资金)》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经收集、汇总、计算、审核和分析比较绩效评价资料,自评得分为:91.82分,自评等次为:

       其具体自评得分情况如表2-1、表2-2所示。

表2-1  部门整体支出一级指标总得分情况表

分值名称

履职效能

管理效率

合计

指标分值

50

50

100

自评得分情况

46.66

45.16

91.82

得分率

93.32%

90.32%

91.82%

表2-2部门整体支出二级指标得分情况表

分值

名称

整体

效能

专项

效能

预算

编制

预算

执行

信息

公开

绩效

管理

采购

管理

资产

管理

运行

成本

合计

指标
分值

25

25

5

4

3

15

10

10

3

100

自评得分情况

24.16

22.5

5

4

3

14.65

9.3

7.4

1.81

91.82

得分率

96.64%

90%

100%

100%

100%

97.67%

93%

74%

60.33%

91.82%

       (二)履职效能分析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有专项资金)》,履职效能一级指标由整体效能、专项效能2个二级指标组成。

       1.整体效能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指标反映年度预算编报时确定的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中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100%。该指标得分情况如表2-3所示(详见附件2)。

表2-3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实际值

完成情况

分值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专职护林员补助人数(人)

26736

26736

完成

0.7

0.7

林地防护面积(亿亩)

1.3

1.58

完成

0.7

0.7

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6748.6

6748.6

完成

0.6

0.6

公益林管护面积落实率(%)

>90

100%

完成

0.6

0.6

高质量水源(水土保持)林造林更新面积(万亩)

92.61

101.38

完成

0.7

0.7

抚育营造的碳汇林面积(万亩)

128.82

128.89

完成

0.6

0.6

中幼林抚育营造面积(万亩)

60

60

完成

0.6

0.6

质量指标

护林员配备率(%)

5000亩/人

5000亩/人

完成

0.6

0.6

公益林补偿发放率(%)

≥90

100%

完成

0.6

0.6

森林抚育、造林质量合格率(%)

≥85

97.60%

完成

0.7

0.7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0.4

0.68

完成

0.6

0.6

时效指标

年度任务完成及时率(%)

≥90

100%

完成

0.6

0.6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90

94.6%

完成

0.6

0.6

成本指标

护林员补助标准(元/人·年)

3600

3600

完成

0.6

0.6

森林碳汇造林补助标准(元/亩)

800

800

完成

0.6

0.6

新造林抚育补助标准(元/亩)

200

200

完成

0.6

0.6

合计

——

——

——

——

——

10

10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指标反映年度预算编报时确定的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100%。该指标得分情况如表2-4。

表2-4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实际值

完成情况

分值

得分

效益

指标

经济

效益

新造林每年可获得木材储备效益(元/亩)

62.5

62.5

完成

1.1

1.1

社会

效益

森林火灾受害率(‰)

≤1

0.115

完成

1.2

1.2

造林及抚育每投入10万元可创造就业岗位(个)

3

3

完成

1.1

1.1

造林及抚育每投入10万元可带动农民增收(万元)

2.5

2.5

完成

1.1

1.1

生态

效益

新造林每年可增加碳汇(吨/亩)

0.06

0.06

完成

1.1

1.1

防治区林业有害生物及森林火灾发生程度

减轻

减轻

完成

1.1

1.1

可持续

发展

林业管理服务能力是否显著提升

完成

1.1

1.1

服务对象满意度

专职护林员满意度(%)

≥90

98.85%

完成

1.1

1.1

造林及抚育技术服务满意度(%)

≥90

≥90%

完成

1.1

1.1

合计

——

——

——

——

——

10

10

       (3)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该指标反映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情况,分值5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4.16分,得分率83.2%。

       2.专项效能

       (4)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该指标反映部门专项资金(政策任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分值20分,自评得分19.28分,得分率96.4%。

我局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如表2-5所示(详见附件3)。

表2-5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表

序号

专项资金(政策任务)名称

资金安排

(万元)

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评分

备注

各专项资金自评分

本指标

分值

资金占比%

综合得分

1

生态林业建设

50000

96.9

20

76.27

14.78


2

国家公园建设

15554

94.88

20

23.73

4.50


合计

65554

——

——

100

19.28


注:1.自评分数来源于自评中2个政策任务的自评结果。

2.指标综合得分计算:各专项资金(政策任务)得分=各专项资金单位自评分数×本指标分值÷100;本指标综合得分=按照部门当年度各专项资金额度占部门所有专项资金额度的比重,对各专项资金得分进行加权平均。

       (5)专项资金支出率。该指标反映部门主管专项资金(政策任务)到年底的实际支出使用进度,分值5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3.22分,得分率64.4%。

       (三)管理效率分析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有专项资金)》指标体系,管理效率一级指标由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公开、绩效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运行成本等7个二级指标组成。

       1.预算编制

       (6)项目入库率。该指标反映部门专项资金二级项目入库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7)储备的二级项目使用率。该指标反映部门主管专项资金规划和项目准备的准确性,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分析计算得分,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我局主管的专项资金在分配下达时,全部使用的是预算编制阶段储备的二级项目。至于系统显示未达到70%的情况,主要原因是由于系统操作不熟,项目初次录入时存在些许错误,为提高入库项目的质量,存在部分项目修改的情况,但是无论怎么修改,使用的都是预算编制阶段储备的二级项目。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8)新增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该指标反映部门对申请新增预算的入库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落实情况。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2021年,我局有新增“广东南岭国家公园建设工程”项目,为此,我局组织开展了该项目事前绩效评审(估)。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2.预算执行

       (9)预算编制约束性。该指标反映部门预算的调剂、年中追加资金情况。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10)资金下达合规性。该指标反映部门主管资金提前下达比率、资金下达合法性。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11)财务管理合规性。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我局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我局针对省审计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指出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并全部完成了整改;2021年,省审计厅未针对我局开展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专项审计。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3.信息公开

       (12)预决算公开合规性。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预算决算公开执行的到位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13)绩效信息公开情况。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绩效信息公开执行到位情况。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我局已将绩效目标、绩效自评资料按规定在单位网站公开,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4.绩效管理

       (14)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该指标反映部门对机关和下属单位、专项资金等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得分率100%。

       我局在绩效目标管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等方面制定管理办法,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15)绩效结果应用。反映部门对监控预警结果处理、绩效自评结果和重点评价意见等的整改应用情况。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得分率100%。

       我局及时反馈处理监控预警提醒信息,及时将重点评价整改情况反馈省财政厅,并将评价结果与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安排相结合。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16)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反映部门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分值7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6.65分,得分率95%。

       5.采购管理

       (17)采购意向公开合规性。反映采购意向公开完整性、及时性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18)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反映部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分析计算得分,自评得分0.5分,得分率50%。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并结合我局实际,草拟了《广东省林业局机关本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于2021年12月13日报我局领导审定,但未及时向省财政厅备案。

       (19)采购活动合规性。反映部门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性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20)采购合同签订时效性。反映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时性情况。分值3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结合我局本级实际情况分析计算得分,自评得分3分,得分率100%。

       我局机关本部严格执行“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符合有关规定。故此项自评得分满分。

       (21)合同备案时效性。反映采购合同备案及时性情况。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结合我局本级实际情况分析计算得分,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我局机关本部严格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公开,符合有关规定。故此项自评得分满分。

       (22)采购政策效能。反映部门采购政策执行的效果情况。分值1分,自评得分0.80分,得分率80%。

       我局2021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计算公式:评分=(实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计数/预算编制时部门预留金额合计数)×100%×分值。则(2744.62万元/3433.95万元)×1=0.80分。

       6.资产管理

       (23)资产配置合规性。反映单位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备配置是否超过规定标准。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我局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备配置符合规定标准。故此项得满分。

       (24)资产收益上缴的及时性。反映单位资产处置和使用收益上缴的及时性。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2021年,我局本级行政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1,555元,及时上缴财政。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25)资产盘点情况。反映单位是否每年按要求进行资产盘点。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2021年,我局能落实好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表资料。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26)数据质量。反映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质量。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1.4分,得分率70%。

       (27)资产管理合规性。反映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合规。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我局制定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2021年度无巡视、审计、监督检查结果内容。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28)固定资产利用率。反映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0分,得分率0。

       7.运行成本

       (29)经济成本控制情况。该指标反映部门经济支出分类核算情况,包括对运转成本的控制努力程度和效果、核算精准度和合理性等。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基础数据计算,自评得分0.81分,得分率40.5%

       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基础数据,按公式“本指标得分=(专项自评得分÷专项自评满分分数)×本指标分值”计算得分:(4.05/10)×2=0.81(分)。

       经济成本控制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指标1:运行成本控制效果

项目

单位能耗支出

单位物业管理费

人均行政支出

人均业务活动支出

人均外勤支出

人均公用经费支出

小计

数值(系统)

21.73

20.58

0.60

0.32

1.09

4.24

评分(系统)

0.20

0.20

0.80

0.80

0.80

1.20

4.00

数值(自评)

21.73

20.58

0.60

0.32

1.09

4.24

评分(自评)

0.20

0.20

0.80

0.80

0.80

1.20

4.00

自评与系统数不一致理由








其中:

能耗支出7.28元/平方米,在省直单位中排名为前20。

物业管理费6.89元/平方米,在省直单位中排名为前20。

行政支出0.60万元/人,在省直单位中排名为前20。

业务活动支出0.32万元/人,在省直单位中排名为前20。

外勤支出1.09万元/人,在省直单位中排名为前20。

公用经费支出4.24万元/人,在省直单位中排名为前20。

指标2:运行成本变化

项目

单位能耗支出(%)

单位物业管理费(%)

人均行政支出(%)

人均业务活动支出(%)

人均外勤支出(%)

人均公用经费支出(%)

小计

数值(系统)

70.70

12.89

62.23

52.59

41.38

57.88

评分(系统)

0.00

0.05

0.00

0.00

0.00

0.00

0.05

数值(自评)

70.70

12.89

62.23

52.59

41.38

57.88

评分(自评)

0.00

0.05

0.00

0.00

0.00

0.00

0.05

自评与系统数不一致理由
















指标3:其他支出合理性

项目

2020年

2021年

小计

数值(系统)

26.83

34.68

评分(系统)

0.00

0.00

0.00

数值(自评)

26.83

34.68

评分(自评)

0.00

0.00

0.00

自评与系统数不一致理由












三项指标得分(系统)合计

4.05

三项指标得分(自评)合计

4.05

       (30)“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反映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控制效果。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四)就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无。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

       四、上年度绩效自评整改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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