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能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办发〔2018〕81号)精神,广东省林业局(简称“省林业局”)是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主要职能:(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3)负责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5)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苗、草种管理;(9)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组织或参与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行使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1)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12)负责林业科技、宣传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13)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林业局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审计处)、规划财务处、生态保护修复处、森林资源管理处、公益林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湿地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改革和产业发展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防治检疫处、森林火灾预防处、科技与交流合作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机关党委。

  2022年度,省林业局参加部门决算报表汇总单位共86家,包括省林业局本级、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

  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年度部门总体工作

  2022年,我省林业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作安排,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统领,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为主线,全面启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总体工作主要是:(1)全面推行林长制,健全制度体系;(2)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进一步提升国家公园信息化管理水平,初步打造国家公园入口集镇试点;(3)强化系统治理,保护林草湿资源;(4)坚持防治并重,抓安全生产,抓森林防火,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强化法治建设,优化林业治理体系;(6)多举措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7)坚持夯基固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省林业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如表1-1所示。

表1-1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序号

任务名称

主要实施内容

期望达到的目标(概述)

1

国家公园建设

用于国家公园信息化建设、博物馆(四期)建设、松材线虫防治、国家公园入口集镇试点建设、生态公益岗位聘用等。

国家公园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打造国家公园入口集镇试点;国家公园宣教能力得到提升;范围内松材线虫病得到有效防治;管护设施得到改善;带动国家公园周边居民收入改善等。

2

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

1.根据省领导在《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的请示》上的批示,2022年在2021年的基础上,按平均每亩2元的幅度,继续提高粤东西北地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个地级以上市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继续由当地市级财政按省的要求自行解决,省级财政不再安排。中央财政安排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按照国家政策下达。

2.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2022年平均补助标准44元/亩,省财政需安排265511万元,用于全省6748.6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

做好全省6748.6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有效保障和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管护者权益,按时足额下达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至有关市、县(市、区)及省属有关单位。

3

护林员队伍建设

根据省领导在《关于加大我省林业重点项目资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粤财农[2013]275号)上的批示,2022年继续申请9625万元,按照3600元/人·年补助标准,对粤东西北地区、省属国有林场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6736名专职护林员进行补助。

对粤东西北地区、省属国有林场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6736名专职护林员进行补助,提高护林员工作积极性,加强森林火灾及林业有害生物等监测预防,有效保护全省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4

生态林业建设-森林资源培育(省级组织实施)

造林与生态修复、林业种苗与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林业科技创新与科研监测、雷州半岛生态修复政府性债券本息、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

1.高质量水源林更新造林14943亩,新造林抚育39192亩;大径材培育34883亩;摸清我省草原基本情况并开展年度性动态监测及生态评价,调查摸清全省村庄绿化状况;进一步提升森林城市建设质量。

2.调查全省林木种质资源,保障我省种质资源安全;开展15个树种良种选育繁育和试验示范,提高林业良种使用效益及示范效应;加强省属国有林场管护站点建设,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能力水平。

3.重点解决一些林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取得重点林业科技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模式5项以上,发挥林业科技对林农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完成年度林地土壤调查任务,有效监测和管理森林土壤资源;新建生态站4个、维护22个已建生态站,完成年度监测数据展示与整理,编制《2022年广东省林业生态监测报告》,并建立健全林业生态监测网络平台管理机制;食用林产品和产地土壤抽样并检测分析2000批次;保障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运行;组织开展林业科普大赛和科技服务活动。

4.在省属林场完成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2个,油茶营造1050亩,进一步提升省属林场在相关领域的示范带动作用。

5

生态林业建设-森林资源管护(省级组织实施)

政策性森林保险、全面实施林长制、森林火灾预防、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监管、林业宣传和自然教育、林业信息化、林业生产救灾。

管护省属林场13个、管护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71个;加强森林防火设备设施购置、物资装备配备及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进一步提升森林火灾预防能力;采购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物资储备药剂54.4吨,监测设备340套,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防治质量核验以及林业有害生物检测鉴定、检疫排查及风险性评估,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进一步摸清全省林草综合资源,为制定和调整林草资源监督管理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方针政策,支撑林长制督查考核、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编制林草发展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开展自然教育,新认定自然教育基地10个,开展林业重点宣传,进一步提升生态林业建设的社会影响力;生态公益林参保面积156.9万亩、商品林参保面积100.07万亩;开展林业生产救灾等,进一步提升林业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林业生态作用,进一步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

6

生态林业建设-林业生态保护建设(省级组织实施)

自然保护地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

进一步保障林业省级以上保护区基本运转,加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修缮维护,提升自然保护地的管护能力;在自然保护地内开展综合科考、红外相机监测、科普宣教等能力提升建设,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的生态功能,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湿地等生态监测和野生动植物调查提高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管护管理能力;加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前期准备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华穿山甲繁育能力。   

7

生态林业建设资金(市县组织实施)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政策性森林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造林与抚育、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疫源疫病监测、森林资源保护与监测、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种苗、湿地保护与恢复、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森林火灾预防。

共设置5个考核事项,具体是:(1)全面推行林长制。造林67万亩(人工造林6万亩、退化林修复55万亩、封山育林6万亩)、新造林抚育100万亩、红树林造林9784.8亩。
(2)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制作任务工作量完成率达50%。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任务工作量完成率达50%。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划度任务工作量完成率达50%。

(3)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监测覆盖率达到100%,防治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443.47万亩,重点疫区镇拔除。
(4)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4840批次以上,并对监测抽样结果不合格的,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该事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事项中统一考核。
(5)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森林火灾):完成标准地、大样地的可燃物外业调查任务;完成所在区域森林火灾的野外火源、历史火灾、减灾能力等普查要素的调查任务;根据“边普查、边应用”要求完成普查成果应用试点任务。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

  (1)保障全省26736名护林员队伍稳定;全省6747.94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平均达到44元/亩;(2)国家公园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打造国家公园入口集镇试点,国家公园宣教能力得到提升,范围内松材线虫病得到有效防治,管护设施得到改善,带动国家公园周边居民收入改善等。(3)有效推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政策性森林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造林与抚育、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疫源疫病监测、森林资源保护与监测、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种苗、湿地保护与恢复、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森林火灾预防等事业发展。

  2.具体绩效指标

  根据《2022年广东省林业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确定的具体绩效指标如表1-2所示。

表1-2 具体绩效目标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6748.6

专职护林员补助人数(名)

26736

管护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个数(个)

71

管护省属国有林场个数(个)

13

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万亩)

443.47

造林(万亩)

67

新造林抚育(万亩)

100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

≥70%


护林员配备率

护林员配备率达到平均5000亩/人

森林火灾受害率(%)

≤1‰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4‰

造林完成合格率

生态环境脆弱区造林成活率不低于70%,其他地区不低于85%

森林抚育合格率

≥90%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

≥90%

时效指标

年度任务完成及时率

100%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护林员补助标准元/(人•年)

3600

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元/亩)

44

森林碳汇造林(元/亩)

800元/亩

新造林抚育(元/亩)

200元/亩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示范带动作用

明显

造林及抚育每投入10万元可创造就业岗位(个)

3个

造林及抚育每投入10万元可带动农民增收(万元)

2.5万元

自然教育(科普)活动社会公众参与人次

≥1000

经济效益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森林防火挽回经济损失与资金投入比例(%)

≥300%

新造林每年可获得木材储备效益(元/亩)

62.5元/亩

林业科技对林农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是否显著

生态效益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85%

防治区林业有害生物及森林火灾发生程度

减轻

新造林每年可增加碳汇(吨/亩)

0.06吨/亩

自然保护地综合管护能力

显著提升

生态公益林管护水平

明显提高

特殊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和救助

有效保护和救助

可持续影响

机制可持续性(如管护制度、管理机构、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

长期

林业管理服务能力可持续性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周边群众、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各级林业职工、专职护林员满意度

≥90%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根据2022年广东省林业局部门决算报表,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如下:

  1.部门整体收入情况

  2022年,省林业局部门整体收入合计212,992.58万元,收入来源分为4类,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比最大,占总收入的87.25%。部门整体收入情况如表1-3所示。

表1-3 部门整体收入基本情况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调整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收入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2,523.44

186,260.86

185,827.34

87.2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

126.79

126.79

0.06%

三、事业收入

50.00

2,795.69

2,795.69

1.31%

四、其他收入

1,830.42

24,242.76

24,242.76

11.38%

本年收入合计

104,403.86

213,426.10

212,992.58

100.00%

  2.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省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合计217,860.28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部门整体支出分为2类,其中:基本支出占比49.32%,项目支出占比50.68%。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如表1-4所示。

表1-4 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情况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调整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总支出比例

一、基本支出

85,181.38

108,326.42

107,440.95

49.32%

    人员经费

73,010.69

93,084.00

92,820.25

42.61%

    日常公用经费

12,170.69

15,242.42

14,620.70

6.71%

二、项目支出

22,013.78

115,117.76

110,419.33

50.68%

其中:基本建

设类项目

0.00

3,476.96

3,246.96

1.49%

本年支出合计

107,195.16

223,444.18

217,860.28

100.00%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有专项资金)》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经收集、汇总、计算、审核和分析比较绩效评价资料,自评得分为:91.92分,自评等次为:

  其具体自评得分情况如表2-1、表2-2所示。

表2-1 部门整体支出一级指标总得分情况表

分值名称

履职效能

管理效率

合计

指标分值

50

50

100

自评得分情况

47.99

43.93

91.92

得分率

95.98%

87.86%

91.92%

表2-2 部门整体支出二级指标得分情况表

分值

名称

整体

效能

专项

效能

预算

编制

预算

执行

信息

公开

绩效

管理

采购

管理

资产

管理

运行

成本

合计

指标
分值

25

25

5

4

3

15

10

10

3

100

自评得分情况

24.61

23.38

5

3.93

3

15

5.99

8.9

2.11

91.92

得分率

98.44%

93.51%

100.00%

98.25%

100.00%

100.00%

59.90%

89.00%

70.33%

91.92%

  (二)履职效能分析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有专项资金)》,履职效能一级指标由整体效能、专项效能2个二级指标组成。

  1.整体效能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指标反映年度预算编报时确定的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中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自评得分9.94分,得分率99.40%。该指标得分情况如表2-3所示(详见附件2)。

表2-3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实际值

完成

情况

分值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6748.6

7150

完成

0.5

0.5

专职护林员补助人数(名)

26736

26902

完成

0.5

0.5

管护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个数(个)

71

68

部分

完成

0.5

0.5

管护省属国有林场个数(个)

13

13

完成

0.5

0.5

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万亩)

443.47

443.03

完成

0.5

0.5

造林(万亩)

67

65.37

部分

完成

0.5

0.49

新造林抚育(万亩)

100

105.44

完成

0.5

0.5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

≥70%

85.00%

完成

0.5

0.5

质量指标

护林员配备率

护林员配备率达到平均5000亩/人

2050亩/人

完成

0.5

0.5

森林火灾受害率(%)

≤1‰

≤1‰

完成

0.5

0.5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4‰

25.7‰

完成

0.5

0.5

造林完成合格率

生态环境脆弱区造林成活率不低于70%,其他地区不低于85%

97%

完成

0.5

0.5

森林抚育合格率

≥90%

97.70%

完成

0.5

0.5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

≥90%

91.21%

完成

0.5

0.5

时效指标

年度任务完成及时率

100%

95%

部分

完成

0.5

0.48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100%

完成

0.5

0.5

成本指标

护林员补助标准元/(人•年)

3600

3600

完成

0.5

0.5

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元/亩)

44

44

完成

0.5

0.5

森林碳汇造林(元/亩)

800元/亩

800元/亩

完成

0.5

0.5

新造林抚育(元/亩)

200元/亩

200元/亩

完成

0.5

0.5

合计

10

9.94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指标反映年度预算编报时确定的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100%。该指标得分情况如表2-4。

表2-4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实际值

完成

情况

分值

得分

效益指标

经济

效益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及森林防火挽回经济损失与资金投入比例(%)

≥300%

445%

完成

0.6

0.6

新造林每年可获得木材储备效益(元/亩)

62.5元/亩

72元/亩

完成

0.6

0.6

林业科技对林农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是否显著

完成

0.6

0.6

社会

效益

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示范带动作用

明显

明显

完成

0.6

0.6

造林及抚育每投入10万元可创造就业岗位(个)

3个

≥3

完成

0.6

0.6

造林及抚育每投入10万元可带动农民增收(万元)

2.5万元

≥2.5

完成

0.6

0.6

自然教育(科普)活动社会公众参与人次

≥1000

5000

完成

0.6

0.6

生态

效益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85%

92.19%

完成

0.6

0.6

防治区林业有害生物及森林火灾发生程度

减轻

减轻

完成

0.6

0.6

新造林每年可增加碳汇(吨/亩)

0.06吨/亩

0.06吨/亩

完成

0.6

0.6

自然保护地综合管护能力

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完成

0.6

0.6

生态公益林管护水平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完成

0.6

0.6

特殊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和救助

有效保护和救助

有效保护和救助

完成

0.6

0.6

可持续发展

机制可持续性(如管护制度、管理机构、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

长期

长期

完成

0.6

0.6

林业管理服务能力可持续性

长期

长期

完成

0.6

0.6

服务对象满意度

周边群众、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93.19%

完成

0.5

0.5

各级林业职工、专职护林员满意度

≥90%

≥90%

完成

0.5

0.5

合计


10

10

  (3)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该指标反映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情况,分值5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4.16分,得分率83.2%。

  2.专项效能

  (4)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该指标反映部门专项资金(政策任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分值20分,自评得分19.49分,得分率97.45%。

  省林业局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如表2-5所示(详见附件3)。

表2-5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表

序号

专项资金(政策任务)名称

资金安排

(万元)

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评分

备注

各专项资金自评分

本指标

分值

资金占比%

综合得分

1

生态林业建设(林业生态保护建设)

50152.34

80

20

24.71

4.94


生态林业建设(森林资源管护)

79.5

20

27.48

5.46


生态林业建设(森林资源培育)

77.7

20

39.44

7.66


2

国家公园建设

4578.35

68

20

23.73

1.42


合计

54730.69

——

——

100

19.49


注:1.自评分数来源于自评中2个政策任务的自评结果。

2.指标综合得分计算:各专项资金(政策任务)得分=各专项资金单位自评分数×本指标分值÷80;本指标综合得分=按照部门当年度各专项资金额度占部门所有专项资金额度的比重,对各专项资金得分进行加权平均。

  (5)专项资金支出率。该指标反映部门主管专项资金(政策任务)到年底的实际支出使用进度,分值5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3.89分,得分率77.80%。

  (三)管理效率分析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有专项资金)》指标体系,管理效率一级指标由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公开、绩效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运行成本等7个二级指标组成。

  1.预算编制

  (6)项目入库率。该指标反映部门专项资金二级项目入库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7)储备的二级项目使用率。该指标反映部门主管专项资金规划和项目准备的准确性,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8)新增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该指标反映部门对申请新增预算的入库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落实情况。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2022年,省林业局有新增“广东省一级古树名木视频监控和保护项目”“南岭国家公园五指山入口小镇试点建设项目”,省林业局按要求组织开展了该项目事前绩效评审(估)。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2.预算执行

  (9)预算编制约束性。该指标反映部门预算的调剂、年中追加资金情况。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0.99分,得分率99.00%。

  (10)资金下达合规性。该指标反映部门主管资金提前下达比率、资金下达合法性。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0.94分,得分率94.00%。

  (11)财务管理合规性。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省林业局已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含《广东省林业局机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2019年修订)》《广东省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广东省林业局工作规则》《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退休补贴办法》《广东省林业厅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明确规定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内容,并在执行中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规范,不存在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情况;2022年,省审计厅未针对省林业局开展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专项审计。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3.信息公开

  (12)预决算公开合规性。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预算决算公开执行的到位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已按要求完成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预算决算公开执行到位。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13)绩效信息公开情况。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绩效信息公开执行到位情况。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2022年省林业局2022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报告等资料在官网进行公开,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4.绩效管理

  (14)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该指标反映部门对机关和下属单位、专项资金等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得分率100%。

  省林业局制定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明确了机关各处室、机关与下属单位的绩效职责分工要求、体现了绩效管理要求。如《广东省林业局林业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林业局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均对绩效管理作出明确要求,明确各处室、下属单位绩效管理要求,有效加强了单位内部预算绩效管理,故该指标自评满分。

  (15)绩效结果应用。反映部门对监控预警结果处理、绩效自评结果和重点评价意见等的整改应用情况。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得分率100%。

  2021年省财政厅对省林业局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省林业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处室、局直属单位针对《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剖析,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及时将重点评价整改情况反馈省财政厅,并将评价结果与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安排相结合。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16)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反映部门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分值7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6.65分,得分率95%。

  5.采购管理

  (17)采购意向公开合规性。反映采购意向公开完整性、及时性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0.5分,得分率25.00%。

  (18)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反映部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结合省林业局实际情况分析计算得分,自评得分0.5分,得分率50.00%。

  省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并结合省林业局实际,制定了《广东省林业局机关本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但未及时向省财政厅备案。

  (19)采购活动合规性。反映部门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性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20)采购合同签订时效性。反映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时性情况。分值3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33.33%。

  (21)合同备案时效性。反映采购合同备案及时性情况。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结合省林业局本级实际情况分析计算得分,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2022年度省林业局的采购项目基本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公开,但由于因疫情影响导致个别项目超出规定时间备案。综合考虑客观因素,该指标自评满分。

  (22)采购政策效能。反映部门采购政策执行的效果情况。分值1分,自评得分0.99分,得分率99.00%。

  根据《广东省林业局(本部)2022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完成情况表》,2022年省林业局预算安排政府采购6047.72万元,实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计5999.33万元,根据计算公式,该指标得0.99分。

  6.资产管理

  (23)资产配置合规性。反映单位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备配置是否超过规定标准。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2022年省林业局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内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办公用房及设备,故该指标自评满分。

  (24)资产收益上缴的及时性。反映单位资产处置和使用收益上缴的及时性。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2022年省林业局资产收益为90,992,545.64元,其中包含出租出借22,409,466.55元,资产处置收入25,692,462.13元,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52,963.86,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2,637,653.1。资产处置收益和租金已全部及时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故该指标自评满分。

  (25)资产盘点情况。反映单位是否每年按要求进行资产盘点。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省林业局委托广东华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盘点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按要求完成资产盘点清查,故该指标自评满分。

  (26)数据质量。反映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质量。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0.9分,得分率45.00%。

  (27)资产管理合规性。反映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合规。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省林业局严格按照《广东省林业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发布)、《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等制度要求,进行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加强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故该指标自评满分。

  (28)固定资产利用率。反映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00%。

  2022年省林业局期末固定资产原值45,713,502.01元,闲置固定资产原值0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故该指标得满分。

  7.运行成本

  (29)经济成本控制情况。该指标反映部门经济支出分类核算情况,包括对运转成本的控制努力程度和效果、核算精准度和合理性等。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基础数据计算,自评得分1.11分,得分率55.00%。

  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基础数据,按公式“本指标得分=(专项自评得分÷专项自评满分分数)×本指标分值”计算得分:(5.55/10)×2=1.11(分)。专项自评指经济成本分析,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成本控制情况、经济成本水平、其他支出合理性。具体数值及排名详见下表2-6、2-7、2-8、2-9所示。

表2-6 运行成本控制效果

项目

单位能耗支出

单位物业管理费

人均行政支出

人均业务活动支出

人均外勤支出

人均公用经费支出

小计

数值(系统)

23.52

28.35

0.61

0.24

1.17

5.02

评分(系统)

0.20

0.20

0.60

0.60

0.60

0.90

3.10

数值(自评)

23.52

28.35

0.61

0.24

1.17

5.02

评分(自评)

0.20

0.20

0.60

0.60

0.60

0.90

3.10

自评与系统数不一致理由

/

/

/

/

/

/

/

表2-7 运行成本变化

项目

单位能耗支出(%)

单位物业管理费(%)

人均行政支出(%)

人均业务活动支出(%)

人均外勤支出(%)

人均公用经费支出(%)

小计

数值(系统)

8.24

37.76

0.90

-25.37

6.55

18.43

评分(系统)

0.05

0.00

0.20

0.20

0.00

0.00

0.45

数值(自评)

8.24

37.76

0.90

-25.37

6.55

18.43

评分(自评)

0.05

0.00

0.20

0.20

0.00

0.00

0.45

自评与系统数不一致理由

/

/

/

/

/

/

/

表2-8 其他支出合理性

项目

2021年

2022年

小计

数值(系统)

34.68

12.77

评分(系统)

0.00

2.00

2.00

数值(自评)

34.68

12.77

评分(自评)

0.00

2.00

2.00

自评与系统数不一致理由

/

/

/

表2-9 运行成本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

单位能耗支出(元/平方米)

单位物业管理费(元/平方米)

人均行政支出(万元/人)

人均业务活动支出(万元/人)

人均外勤支出(万元/人)

人均公用经费支出(万元/人)

权重

5%

5%

20%

20%

20%

30%

数值

23.52

28.35

0.61

0.24

1.17

5.02

排名

前20

前20

中间

中间

中间

中间

  总体来看,省林业局运行成本控制效果情况较好,单位能耗支出、单位物业管理费支出在省直单位中排名在前20名,人均行政支出、人均业务活动支出、人均外勤支出、人均公用经费支出在省直单位中排名在中间。2022年商品及服务支出中其他支出占比为12.77%,反映出部门支出核算的精准度和合理性较高。

  (30)“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反映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控制效果。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2022年省林业局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为987.09万元,实际支出为825.47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小于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数。故该指标自评满分。

  (四)就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

  2022年,省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在项目预算编制、财务规划等方面取得较好的进步,但同时也存在不足:管理过程的一些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如采购管理过程中意向公开和合同签订的时效性有待提升,未及时向省财厅报备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以下解决建议:

  加强采购过程管理,按要求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和备案公开采购合同,及时向省财厅报备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

  四、上年度绩效自评整改情况

  针对2021年度省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存在的问题,省林业局做出了以下整改:

  一是2022年度省林业局对本级相关业务处室和下属单位均强调要加强产出和效益的佐证材料收集整理,同时加强了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

  二是2022年度省林业局加强采购管理相关工作,采购项目基本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公开,但由于因疫情影响等客观因素导致个别项目超出规定时间备案,下一年度省林业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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