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省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省森林公安局、林业工会,局所属事业单位,局直属国有林场:

   现将《2011年省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四月二十五

 

 

 

主题词:林业 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省府办公厅。

 

2011年省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全面落实我局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2011年省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加强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重大而长期的任务,主动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做好公开。特别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植树造林等工作安排,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动如实反映林业落实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开透明、依法治林。(此项工作由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的处室、单位落实)

2.建设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林业内容。按照省府办公厅要求,采用集中式建设方式,在省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建设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林业内容,确保按要求上线并顺利运行。(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信息与宣传中心落实)

3.改版林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坚持与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相协调,做好林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改版工作,并抓紧完成数据报送接口技术开发工作,确保与省政府网站实时联动。(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信息与宣传中心落实)

4.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贯彻执行《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完善省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依法依规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落实)

5.全面推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承担公共管理职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局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编制完善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实现办事项目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此项工作由局直属有关事业单位落实)

6.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保密法》以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建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未经保密审查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公开,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会同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7.健全林业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林业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贯彻执行即将出台的《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和《广东省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在林业重大决策中采取专家咨询论证、公示、听证等方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保证林业重大决策的正确、合理、可行。(此项工作由参与重大决策活动的有关处室、单位落实)

8.加大清权确权力度。按省的统一部署开展清权确权,摸清行政职权底数,对清理审查后的行政职权要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调整和改变部门行政权力要及时修订目录,重新依法公布。(此项工作由局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落实)

9.按要求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并公开行政权力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及相对人权利等内容,简明清晰地反映林业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此项工作由局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落实)

10.落实财政预算信息和统计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报表格式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适应全社会日益关注林业发展的需求,主动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之外的林业信息资料,方便公众查询。(此项工作由局计划财务处落实)

三、稳妥推进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1.促进行政审批清理和调整工作制度化。加快建立林业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制度,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审批事项,及时依照法定程序予以调整。(此项工作由局政策法规处会同承担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处室、单位落实)

12.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审批程序。对所有林业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审核,看是否有无依法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是否制定了详细的技术规范,是否健全重大审批项目调研论证机制。加强林业行政审批方式创新,按要求逐步实现审批条件和信息网上全面公开、审批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审批时效大幅提高。认真实施《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强化对林业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此项工作由局政策法规处会同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处室、单位落实)

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13.强化林业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明确把林业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林业部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重要平台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载体。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形势需要,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把行政服务中心建成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效能监察为一体的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此项工作由局政策法规处、人事处、信息与宣传中心落实)

14.健全林业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发布平台的作用,不定期采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主动发布林业发展和改革信息。适应新时期新闻发布工作的需要,着力加强各级林业新闻发言人的培养。(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信息与宣传中心负责落实)

15.办好《广东林业》杂志。始终围绕局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广东林业》的办刊质量,增大其对政务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强化其在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此项工作由信息与宣传中心落实)

16.抓好广东林业门户网站建设。坚持办好广东林业门户网站,凸显其在林业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战场”地位。着重从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网站设计、网站安全等五方面全方位推进网站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2010年广东省政府网站评估(省林业局)分报告》中列举的存在问题和不足,增强网站的政务公开工作效率。以争取和开展国家林业局信息化建设试点省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整合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网站和信息应用系统,进一步优化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资源管理,减少重复建设,共建共享信息资源。(此项工作由信息与宣传中心落实)

五、切实督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17.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林业各项工作发展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局办公室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要明确人员、落实经费,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局各处室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强化政务公开的思想,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强大合力。要全面总结工作,接受两年一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以考核为契机推动林业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上新水平。(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落实)

18.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的配套制度,形成涵盖保密审查、考核评议、发布协调、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制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操作细则。要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提高执行力,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特别是对由于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而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此项工作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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