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林业检疫员培训班的预通知

各地级市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阳江市农业和林业局,各县(市、区)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林业局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粤林[2010]51号),我局将于近期举办一期全省林业检疫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检疫法规知识,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流程,检疫检验技术,检疫除害处理技术,检疫对象的基本知识,检疫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方法。

二、培训对象

现在防治检疫工作岗位上,尚未取得检疫员资格证,具有林业、森保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或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森保工作两年以上的技术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森防检疫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经培训合格者,颁发林业检疫员证。

三、办班时间、地点

培训班将于今年7月下旬在广州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选派人员参加培训班,并于620前将“检疫员培训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传真到省森防检疫总站检疫科。

2.各参加培训的学员需带小1寸免冠彩照2张,用于办理《检疫员证》。

3.培训期间,制服生产厂家将前来测量身材尺寸,以便订制制服。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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