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有林区供电保障基础数据调查和做好电网改造升级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市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局、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阳江市农业和林业局,局直属国有林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处)

现将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关于开展国有林区供电保障基础数据调查和做好电网改造升级改造规划的通知》(规规函201016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对国有林区供电保障情况进行调查和做好电网改造升级规划。调查和规划范围为:国有林场(含县属)、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含省级)、国家级森林公园、采育林场及代管村(场带队)。各地调查情况的书面材料,连同附表(附件26)一并于1029日前报送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的材料报省自然保护区办,电子邮箱:gdnr81702097@163.com;其他报省林场总站,电子邮箱:gz81958877@21cn.com)。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联系人:林场总站 钟冠群 02081822197

自然保护区办 潘秋荣 0208170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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