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十一五”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局,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阳江市农业和林业局,局直属有关国有林场:

2010年是我国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最后一年,系统回顾“十一五”期间的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全面总结建设成就和取得的经验,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于科学规划和指导“十二五”期间的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促进我省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开发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做好总结和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关于报送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十一五”工作总结的通知》(林场园字〔20108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对2010年度和“十一五”期间的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内容主要包括:2010年开展的主要工作、主要数据指标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等;“十一五”期间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基本经验和成就(尤其是在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加群众收入和弘扬生态文化方面取得的成就)、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十二五”展望及工作思路与主要措施等。

二、认真填报《2010年森林公园年度建设和经营情况统计表》(表格可在省林业局公众网上下载,网址:www.gdf.gov.cn)。要求表格的各项内容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白项,并与前两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审核,确保填报无误、数据准确。

三、报送各市所属县(市、区)级森林公园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森林公园名称、批建时间、批复文号、审批机关、批复面积和建设单位等。

四、请新丰江、流溪河和南岭国家森林公园报送20082009年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森林公园解说体系示范项目单位工作总结(同时要报送电子文档,并附不少于5张的建设成就图片)。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资金投入及配套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及进展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效。

请各市、各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11115日前报省林业局国有林场服务总站。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陈辉海;联系和传真电话:020-81958875Emailchh81958875@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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