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市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阳江市农业和林业局有关直属国有林场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今年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之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2010年项目实施情况

1、整体进展情况:包括计划下达情况、实际施工数量,项目完成数量,在建数量,剩余工程下一步计划,预计完成时间。

2、资金到位情况:中央、地方投资和企业、职工自筹资金是否足额到位,各类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合法合规。

3、项目管理情况:工程责任制、招标制度、监理制度、法人制度是否健全规范,已完工项目通过什么形式验收。

4、户型设计情况:90平方米、7090平方米、5070平方米、50平方米及其以下的户型所占比例;最大和最小户型是多少,各占多大比例;50平方米以上的面积,执行什么政策。

5、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包括道路、供电等建设和资金来源情况。

6、建设过程监督情况: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情况,以往各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本年度项目组织情况

1、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开工报告是否批复;项目开工情况,开工率。

2、土地划拨情况,是否落实到建设单位。

3、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地方和职工自筹情况。

4、对推进今年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政策方面有关问题和建议。

2、实施操作方面有关问题和建议。

二、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危旧房改造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和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620日前将自查结果上报省局林场总站。

(二)省局将视各地自查情况,在6月下旬对有关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上报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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