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绿委、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绿化委员会,各地级市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局、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阳江市农业和林业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解放军、武警驻粤部队环保绿化委员会,省直属国有林场:

现将《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全绿字[2012]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以全民义务植树为抓手,迅速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今年我省全民义务植树的主题是:加快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打造生态优美幸福广东。各地要把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作为建设幸福广东的有力抓手,组织党政领导在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地段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政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广大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参与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造林绿化活动。各地要抓住当前雨季有利时机,迅速掀起春季造林绿化和生态景观林带的建设热潮,共建共享幸福广东。在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各地要把创新义务植树形式作为着力点,以新理念、新办法,求突破、求发展,要积极鼓励适龄公民通过从事育苗、林木管理、绿地养护、古树名木保护、绿地树木认建认养、缴纳绿化费、捐赠物资、绿化宣传等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让义务植树活动更有内涵、更具活力、更富成效。

二、以生态景观林带为重点,全面提升造林绿化建设水平。省委、省政府已经把各市要完成100公里以上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建设列为2012年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各地要成立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相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要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基础条件,突出自身的优势特色,将本地区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的重要路段、城镇周边、主要节点等区域,落实到山头地块,并尽快启动示范段建设,做到集中力量、适度规模、重点推进,力争早成带早见效,发挥生态景观林带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省造林绿化建设水平。

三、以增加森林碳汇为目标,促进我省造林绿化事业大发展。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是我省确保森林“双增”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是我省作为国家低碳试点省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明确指出要通过多种形式营造碳汇林,加大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力度,加大林相改造和疏残林(残次林)、低效纯松林改造力度,增加森林碳汇。各地要以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为契机拿出十年绿化广东的劲头,积极发动社会造林,限期消灭现存宜林荒山,全面改造疏残林及纯松林,努力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碳汇。特别是现存宜林荒山面积在1万亩以下的县(市、区),要在今年内把荒山造上林。珠三角地区要着力推进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工作,构建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

四、以强化造林质量管理为手段,全面提升造林绿化质量。各地在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时,必须坚持“质为先”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把造林质量作为重中之中的事情来抓,既要做到种上树,更要确保种好树、种成树,要强化项目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始终坚持“五个到位”。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编制项目造林作业设计,坚持造林作业设计到位;二要严格执行种苗有关技术规定,严禁不合格的小苗、弱苗上山造林,坚持良种壮苗把关到位;三要造林后连续三年进行除草、松土、施肥、补植,坚持抚育措施到位;四要建立造林时间和任务的“双重”倒逼机制,倒推确定作业设计、招投标、备耕、种植、抚育等环节的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坚持造林任务落实到位;五要全过程管理造林质量,落实造林督导,实行工序验收制,坚持质量管理到位。

               

广东省绿化委员会          广东省林业厅

                          (代章)

一二年二月二十八

主题词:林业  造林绿化  通知

  抄送: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

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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