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省林业厅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2年工作计划意见的通知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12〕2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珠三角地区林业生态建设,确保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2年林业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我们研究制订了《省林业厅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2年工作计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局,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林业局。

  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2年5月18日印发


 省林业厅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2年工作计划意见


  2012年省林业厅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推动“四年大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加强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大力培育森林资源,着力优化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以珠江水系、沿海重要绿化带和北部连绵山体为基本框架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为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要重点抓好下面几项工作:

  一、确保完成森林覆盖率指标任务。要按照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推动“四年大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确保珠三角区域森林覆盖率年底达到49.8%,力争上半年森林覆盖率指标取得突破性进展。(珠三角九市、厅林政处负责)

  二、开展森林碳汇交易试点。1.在国家绿色碳汇基金会的指导下,研究制定广东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指南、广东再造林方法学、广东森林经营方法学、广东珍贵树种造林方法学、广东林业碳汇审定核查指南,组织研究并加快制定广东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和核证等办法,颁布森林碳汇核证的省级标准。2.加快制定森林碳汇抵减的政策意见。今年内,争取与省发改委联合制定森林碳汇抵减工业排放的有关意见。3.研究制定森林碳汇项目登记注册管理办法。4.加快交易平台建设。结合省政府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争取省发改委选择2-3家企业开展碳汇交易试点。通过企业碳汇交易试点,探索森林碳汇抵减排放的有效运行机制,为全面推进碳汇交易积累经验。(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营林处、科技处协助,珠三角有关市参与)

 三、全力推进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组织编制《广东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规划》,拟用4年时间,对珠三角地区现有的104万亩宜林荒山荒地、残次林和纯松林进行提升改造,对92万亩质量较差的林分进行封山育林,增加森林碳汇,实现林业结构调整优化和森林生态功能的整体提升。(珠三角九市、厅营林处负责)

 四、强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建设。以绿化为重、美化辅之,生态为重、景观辅之,内容为重、形式辅之为原则,推动各地落实资金、解决用地,加快推进广深、广惠深汕、京珠、广湛、二广、广梧、广清、惠河、粤赣等高速公路和武广高铁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建设。2012年珠三角地区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里程为800公里以上,每个地级以上市建设100-200公里的示范段,力争早成带早见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珠三角九市、厅营林处负责)

 五、积极推进森林进城、森林围城工作。立足于促进珠三角“四年大变化”,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建设。以城市增绿、建设森林城市为抓手,扎实推进以森林公园、公共绿地和湿地为主要构成的珠三角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全面提升城市生态建设水平,有效增加环境容量。(珠三角九市、厅营林处负责)

 六、推进现代林业示范县和现代特色林业园艺示范区建设。认真推动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现代林业示范县(市、区)建设方案》,今年年底前组织珠三角地区3-5个县(区)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进行验收、认定及授名,推动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管理模式转变。落实《珠江三角洲现代特色林业园艺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积极引导现代特色林业园艺作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林业一个特色产业,并做强做大。(厅营林处负责,珠三角有关市参与)

 七、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1.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改革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控制消耗量。加强对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加快推进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一步完善监测预报网络,推进实施检疫执法联合行动,实施松材线虫病和薇甘菊的联防联治。3.加强森林防火“一体化”建设。加强林火远程监控系统、森林防火指挥体系、专业队伍和装备建设,强化培训演练,全面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保障能力。4.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解决林区治安的难点问题,深入推进林区防控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林区环境。(珠三角九市、厅林政处、营林处、防火办、省森林公安局负责)

 八、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建设和管理。争取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争取早日建成从化五指石和恩平河排2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8804公顷。做好台山上川岛、恩平七星坑、封开黑石顶、珠海万山群岛等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家级工作。加强湿地资源调查、监测,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粤港两地湿地保护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广州、深圳、珠海等地自然保护区中红树林湿地的重点保护,确保珠江口区域湿地生态安全。(珠三角九市、省自然保护区办)

 九、加强森林公园建设。继续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规划》,按时按质完成森林公园建设任务。加强森林公园行业管理方面,组织编制《广东省森林公园质量(星级)评定标准》和《广东省森林公园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使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工作尽快迈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积极向地方财政争取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完善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态旅游大力发展,扩大生态旅游消费。(珠三角九市、省林场管理总站)

 十、引导林业企业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扩大油茶种植面积,培育珍贵树木产业、速生丰产林等长、中、短期商品林,加快发展花卉苗木、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等新兴林业产业,提高林地产出率。积极引导探索多种林下复合经营模式,大力开发禽畜养殖和发展林药、菌、果、蔬等林下经济。鼓励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和产品竞争力,加速转型升级,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有国际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厅营林处、产业处负责,珠三角有关市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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