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林办函〔2012〕226号
关于“2013年粤林清风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展”的征稿通知
各地级市林业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局、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阳江市农业和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省森林公安局、省林业工会、厅所属事业单位、厅直属国有林场(局)、中国林科院热林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全省林业系统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林业生态文化建设和弘扬绿色廉政文化,省厅决定在201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举办“2013年粤林清风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省林业厅;
承办单位: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厅直属机关党委。
二、征稿对象
活动面向全省林业系统在职及离退休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13年4月底截稿(以收到作品为准);6月下旬至7月上旬展出,具体时间待定。
四、内容要求
以弘扬绿色廉政文化为主题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可以是反映廉洁、公正、拒腐、诚信等内容的廉政格言警句、廉政文化意象,展示广东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果。
五、规格要求
书法、绘画作品:书法作品高不超过230cm、宽不超过200cm,竖幅为宜;绘画作品高、宽不得超过200cm。不得装裱。
摄影作品:作品提交10寸纸质照片,组照限制在6幅以内,请用透明胶按顺序在背后贴好。另提交一份电子文件(1000万以上像素,5兆以上JPG格式),以“送展单位-编号-作者姓名”如“河源市林业局-03-张三”为邮件名称发送到电子邮箱,无电子文件取消参评资格。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不得装裱。
六、奖项设置
分书法、绘画、摄影三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共30名,颁发证书、奖金。另选60幅优秀作品入展,展后与获奖作品一起结集出版。
七、报送要求
作品请勿个人直接报送,各地以地级以上市林业局为单位统一报送,厅直属机关按处室、单位统一报送。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和厅机关大院外直属各单位选送作品原则上不少于15幅(书法、绘画、摄影每类不少于5幅)。请填报选送作品登记卡、登记表(加盖公章),与作品一起报送省林业厅,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43号广东省林业厅515A室;
邮 编:510173;
联系人:李丽嫦、周浩源(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朱小玲(厅直属机关党委办);
办公电话(传真):020-81963816;020-81812387;
电子邮箱:jcs515@126.com。
九、其他事项
(一)参评作品不予退回,如须退回请特别注明。主办单位对参评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二)参评作品凡涉及版权、肖像权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参评作品要求作品原始真实创作,不得使用高仿作品。
附件:1、作品登记卡
2、作品登记表
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