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第三十二届鸟节和爱鸟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粤林函〔2013〕91号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第三十二届鸟节和爱鸟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党的十八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布局中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今年“鸟节”、“爱鸟周”宣传活动,各地要采取多种生态文化形式,大力宣传爱鸟护鸟,动员并吸引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建设,为实现林业生态省和新一轮绿化广东战略目标、为建设美丽广东做出新的贡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广东省鸟节:3月20日,爱鸟周:3月20日~26日。

二、活动主题

美丽广东,让鸟儿自由飞翔。

三、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关注候鸟保护,加强候鸟保护的科普宣传工作。开展“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文明新风尚”活动;面向候鸟迁徙通道的重要停歇地、繁殖地和集中分布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普及知识,提高保护意识;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志愿者参与候鸟保护行动,密切关注候鸟迁徙过程中出现的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现象,及时发现,及时举报;积极组织开展野鸟资源保护、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二)采取多种生态文化形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各地可组织爱鸟护鸟科普摄影展览、书法绘画展、科普讲座、论坛、征文、文化演出、观鸟比赛等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活动,展示美丽广东、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推动科学爱鸟护鸟,倡导科学保护观,推广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让“鸟节”、“爱鸟周”活动成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生态文化节日。

(三)积极开拓空间,推动保护野生鸟类进基层活动。各地要把“鸟节”、“爱鸟周”宣传活动引入基层,积极开拓宣传空间,推动爱鸟护鸟进校园、社区、乡村等,普及鸟类保护知识和生态文化,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面。

请各地将开展“鸟节”、“爱鸟周”宣传活动情况表于4月20日前报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附件:第三十二届鸟节和爱鸟周宣传活动情况表


 


 

广东省林业厅

2013年2月28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