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森林公园体系和湿地公园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基础数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启动新一轮绿化广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全省三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我厅决定编制全省森林公园体系和湿地公园体系(以下简称“两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为保证规划科学合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两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工作

两体系建设与发展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建设全国一流、世界先进现代大林业的决策部署,加快全省森林进城围城建设工程的重要抓手。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根据本辖区的森林和湿地资源实际,加强与当地国土资源、农业、水利、海洋与渔业等部门沟通,科学合理规划两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二、积极报送两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有关基础数据

(一)森林公园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森林公园体系包括市森林公园、县森林公园、镇森林公园、森林家园(乡村森林小区、社区森林家园)4个层次。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市区新建不少于3个市森林公园、每县(市)新建不少于2个县森林公园、每乡镇新建不少于1个镇森林公园、每行政村(社区)新建不少于1个乡村森林小区(家园)。森林公园体系报送资料请按附表1要求填报。

(二)湿地公园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凡湿地面积大于或等于8公顷,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价值的湿地景观,具有生态、科学、教育、其他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价值,能够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功能的湿地区域,均应规划为湿地公园,其范围不能与已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叠。现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园、游览区等场所也应纳入湿地公园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予以优化升级。湿地公园体系报送资料请按附表2要求填报。

三、其他要求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省林业厅网站和省林业调查规划规划院网站下载。请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在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技术人员的协助下抓紧完成数据填报,并于2013年5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林业厅。

四、联系方式

厅保护处:张伟彬,电话:020-81816001;

林场总站:陈维伟,电话:020-81822190;

规划院 :胡喻华,电话:020-87030059,传真:020-87030065,邮箱:papaver123@163.com。


附表1. 森林公园体系摸底调查表

2.湿地公园体系摸底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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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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