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统筹项目)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委),财政省直管县(市)林业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统筹项目)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省林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7年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统筹项目)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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