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顺德区农业局:

        近期新闻媒体报道我省部分地区存在非法猎捕野生鸟类、非法利用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也暴露出我省部分地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日常监管不到位。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广东文明形象,现就切实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履职意识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从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的履职意识,把野生动物保护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按照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各部门落实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监管责任和层级责任制,建立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强化野生动物野外资源监管。要建立完善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强化野生动物源头猎捕、中间流通、末端利用等各个环节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格猎捕管理,加强野外资源管护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状况,结合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集群活动区尽快依法划定、公告本地区的禁猎区、禁猎期。严格管控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活动。各地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报国家林业局批准;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报省林业厅批准;需要猎捕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省重点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资源现状,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含未设区的市)确定狩猎动物种类和年度猎捕量限额报省林业厅批准后核发狩猎证。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域内开展非法猎捕活动。要大力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监管,加大巡护力度,防止张网捕鸟、捡拾鸟蛋、开灯射杀鸟类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

        各地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一批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要采取连续多次检查与随机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打击非法猎捕、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本行政区域内鸟类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集贸市场、花鸟市场、中药材市场、餐饮单位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经营较集中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整顿,及时清理各种用于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捕鸟网、粘网、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等猎捕工具,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坚决遏制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请各地于4月30日前将行动开展情况报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省林业厅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部分重点地区进行检查督导,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四、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认知

        各地要结合今年“鸟节”、“爱鸟周”活动,以“依法保护候鸟,守护绿色家园”为主题,将传统媒体与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相结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力度,大力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公众保护意识的普遍提高。要加强与新闻媒体、保护组织、民间团体的沟通联系,让记者朋友、志愿者充分了解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积极引导舆情,争取媒体多做正面宣传报道,防止负面炒作,争取志愿者主动提供线索信息,及时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保护氛围。


广东省林业厅

2017年3月17日


附件: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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