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顺德区农业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粤林函2017401号)要求,现就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工作情况。请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单位分别于8月6日前将大检查动员部署情况,8月26日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9月26日前将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0月26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省林业厅安委办。林业系统重要要对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营造林和采伐作业点、林区公路等进行全面排查。

(二)工作信息。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单位定期向厅安委办报送大检查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毎周至少报送一条工作信息,毎两周至少报送一次典型案例(尽量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

(三)统计报表。从8月份开始,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单位分别于上月27日、当月7日、当月17日前,分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和《省级部门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见附件1-2)。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责,并于81日前将附件4通过邮箱报送省林业厅安委办;有关统计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话:020-81957002,邮箱:gdf227@163.com)。

(二)信息统计和工作情况报送等大检查工作纳入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三)以往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2.省级部门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一览表

4.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联系表

广东省林业厅

2017年8月1日

(联系人:雒新平,联系电话:020-81957002)

 

附件下载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