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节与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吸取韶钢公司“2·5”较大煤气中毒事故的深刻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省林业厅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0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林业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摸清林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健全完善各项林业安全生产制度,提高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营造安全、和谐的林区社会环境。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包括: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储油库、加油站、油气输送管道等易燃易爆危化重点部位,林区出租厂房的消防与用气、用电安全,森林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交通安全、拥挤踩踏隐患等领域,并扎实做好汛前防汛备汛检查。

        三、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到3月30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分2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至2月23日)。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林业生产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层层动员部署。要督促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风险隐患防控责任部门、人员、时限、措施,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24日至3月23日)。各地、各单位在林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大检查大整治。各地、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与存在问题,要即时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应责令停产整改,挂牌督办和向社会公布,跟踪复查,直至消除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24日至3月30日)。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检查工作,及时将在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林业安全生产制度,提高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制定检查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省林业厅领导将检查厅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二)加强应急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守,保证重点岗位24小时有人在岗,坚决杜绝擅自离岗脱岗、非正式人员顶岗和值班业务不熟等情况发生。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包括制定应急处突预案、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与培训等情况。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报告渠道畅通、及时高效。对重要涉林突发事件和敏感信息,除了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党委、政府报告外,同时要和向省林业厅报告(属森林火灾方面的情况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020-81816241,其他方面的情况报告省森林公安局值班室020-81816273,传真:020-81824910),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请各地、各单位按时按要求向省林业厅安委办报送以下材料:2月14日报送动员部署情况及联络员,2月23日、3月9日、3月23日报送阶段性大检查和整治工作情况,3月30日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情况。(邮箱:gdf227@163.com,联系电话:020-81957002)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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