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9〕14号),充分发挥我省森林资源优势,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森林、林木和林地综合经营效率,推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快广东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就促进我省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坚持创新驱动、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加强统筹协调,以林业产业发展重点工程为引领,聚集发展要素,深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提高林产品质量与效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对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林产品的需要,为建设现代林业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森林资源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林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林业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优质林产品显著增加,林业产业质量效益显著提高,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加速发展,多主体、多业态、多模式融合发展,初步形成以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导向、以增加绿色生态产品有效供给为重点、以培育壮大林业龙头企业为支撑的现代林业产业发展体系。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0亿元以上,林业一二三产业比例由2019年的13﹕65﹕22调整达到15﹕53﹕32,进一步做实做稳林业第一产业,做大做强林业第二产业,做精做旺林业第三产业,全面提升森林生态产品和优质林产品供给能力,促进生态增效、产业增值、农民增收,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我省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提质增效工程,促进林业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1.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展集体林权权能,逐步完善集体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规范林地林木流转,推动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激发集体林发展活力,提高林地利用价值及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集体林业经营管理水平,为促进林业第一产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调整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做实做稳以森林资源培育为重点的林业第一产业,做大做强以林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林业第二产业,做精做旺以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为重点的林业第三产业。着重抓好林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促进林产品加工重点企业进一步提高林产品储藏、保鲜、烘干、分级、包装能力和水平,重点研究林下种植中药材、油茶等我省有较大种植规模林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和营养功能成分提取技术,培育发展森林食品、中药材。促进木材加工业改造升级,加快调整林业产业结构,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不断提升木材加工业、木竹家具家装产业发展水平。

  3.增强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积极培育用材林及其他原料林,提高林地产出率,增加木材有效供给。以国家储备林为重点,加快大径级、珍贵树种用材林培育步伐。加大国家储备林的发展力度,强化储备林经营管理,提高储备林质量效益。支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或有经营能力的其他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国家储备林的建设。推动森林经营重点工程建设,实施高质量水源林(水土保持林)工程,集中力量重点对城镇周边、“四江”两岸、大中型水库周边、高等级公路两侧第一重山等重点生态区域进行林分质量改造提升。逐步扩大“先造后补”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补助。加强中幼林抚育及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质量。

  4.巩固提升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水平。建立林下经济发展长效激励机制,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因地制宜,大力推动林下种植,适度发展林下养殖,提升林下经济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力,完善技术和产品标准,进一步规范林下经济发展。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发展,到2025年底,培育认定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00个以上,充分发挥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创新发展模式,培育和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产业化运作模式,提高林下经济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开展森林生态标志性产品认证试点,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绿色生态产品。

  5.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及木本油料产业。建立健全全省经济林调查统计、监测与经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省经济林调查摸底,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开展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培育,到2025年底,培育发展省级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50个以上,有效推动经济林培育与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适销对路、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林品种。研究制订扶持特色经济林及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品,重点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澳洲坚果、板栗等林果,增加特色经济林产品种植面积,提高产出率,拓宽食用植物油和木本粮食储备战略保障,增加特色经济林产品有效供给。

  6.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产业。深入落实《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19〕50号),积极培育森林生态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编制《广东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21-2030年)》。开展森林生态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加强森林旅游示范建设,打造100条森林旅游特色线路、100个森林旅游新兴品牌地和一批南粤森林人家。加强森林生态旅游宣传推介,引导各地围绕森林生态旅游开展森林城镇、森林乡村等建设。积极探索“森林+体育”“森林+教育”等特色形式,鼓励有条件的森林旅游地组织开展自然教育活动,普及森林生态知识。

  7.积极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科学利用森林生态环境、景观资源、食品药材和生态文化资源,加快发展以森林疗养、森林保健、森林养老、森林休闲、森林游憩、森林度假、森林文化为主的森林康养产业,推动实施森林康养基地质量评定标准,突出打造一批经营管理水平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森林康养基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丰富的森林生态产品。到2020年认定30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试点)以上,争取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00个以上,将森林康养产业打造成我省林业产业发展新引擎。

  (二)打造示范引领工程,以龙头带动林业产业集聚发展。

  8.建设林业产业示范。积极培育建设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建立林产工业产业示范园区,鼓励林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集合各种生产要素,延长产业链,促进生产加工精细化、专用化,发展园区内循环产业,实现经营集约化、产品系列化、产业一体化发展。推进广东省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依托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及林业科研院所等,立足特色,发挥资源优势,高标准建设30个广东省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在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林业科技、林下经济等方面形成示范和样板。探索林业产业与“互联网+”“物联网+”“5G+”融合创新发展新模式,促进智慧林业产业发展,培育产业新业态。积极发展创意林业,促进“产区变景区、果园变公园、产品变礼品”,鼓励林业生产租赁业务,探索众筹、定制等林业新业态。

  9.加快建设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基地。突出森林资源特色,注重品牌,以市场为导向,扶持发展森林食品、中药材、花卉苗木、竹等产业,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基地化、集聚化建设。研究制定推动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政策,重点抓好林下种植中药材、油茶、竹等三大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基地。打造10个林下种植中药材产业发展基地,建设10个油茶产业发展基地,建立10个竹产业发展基地,发展一批具有广东地方特色的林业产业发展基地,持续建设木本花卉和苗木精品基地。加强林木良种选育推广,调整品种结构,培育主导产品,增强带动能力。

  10.培育壮大林业龙头企业。积极培育申报国家重点林业龙头企业。加快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认定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300家。加强对林业龙头企业的动态监测管理与指导服务,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不断提高林业龙头企业发展质量。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建设,以林业龙头企业引领带动林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开展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示范家庭林场认定工作,到2025年建设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0个以上和省级示范家庭林场50个以上。

  (三)创新产销对接工程,激活林产品市场活力。

  11.搭建林产品展示交易平台。充分利用供销、邮政、农业技术推广等部门的网络渠道、品牌信誉和技术人才优势,在林产品供应、流通、交易、技术培训等方面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林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展示平台。建设广东省林下经济特色产品展示与销售中心,拓展林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积极引导林产品产销对接。完善企业和林农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发展订单林业,建立稳定供销关系,增加林农经营收益。

  12.加强林产品品牌建设。完善林业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建立林产品质检和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促进林产品优质优价,打造林产品优质品牌、著名品牌。支持林业企业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发挥现有中国名牌、驰(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品牌效应,扩大林业品牌影响力。

  13.组织参加林业产业展会。大力发展林业会展业,充分发挥广东省林业产业协会作用,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级林业重点展会,深化与其他国家级林业重点展会之间的合作交流,进一步促进我省林业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国家级林业产业展会平台,积极组织开展林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提升林产品市场竞争力。借力中国森林旅游节,进一步扩大我省森林旅游宣传和推广。通过组织参展参会,加大林产品宣传推介,让优质林产品走进千家万户。

  (四)推进金融支撑工程,拓宽林业融资渠道。

  14.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推动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林权收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协调金融机构拓宽创新支持林业产业的金融产品,建立多元化林业融资模式。

  15.推进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拓宽生态公益林经营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

  16.完善林业贴息贷款管理机制和森林保险工作。鼓励承保机构创新森林保险险种,推进林业产业与保险合作,推广“银行+企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方式。通过产业保险,切实提高林业产业抗风险能力。

  17.开展“以奖代补”+“信贷”融资模式。探索推动一批“以奖代补”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下经济及特色经济林等产业项目,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提高贷款通过率、贷款额度。

  (五)强化科技服务工程,提升林业产业发展保障水平。

  18.加强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用材林、经济林良种选育、森林资源培育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以及森林食品种质创新、经营模式、功能挖掘开发等特色经济林及林下经济关键技术研究,进一步加强实用技术推广。开展林业资源高效利用、林业智能制造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培养林业高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充分利用科研院校人才优势,积极组织专家团队,对一线种苗培育、生产技术、发展模式等提供科技咨询和服务,解决企业及林农在科技应用方面的困难。

  19.强化林业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林业长期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整合利用全省林业生态监测网络资源和数据,重点依托国有林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集成示范,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广东省林下经济研究与成果推广中心建设。健全以公益性林业科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科研院校、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20.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林业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标准制定,推进特色经济林、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领域的种植、加工、生产、销售等环节质量、服务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出台相关基地建设指引,规范基地标准化建设,推进标准实施应用,强化标准实施监督,提升林业产业发展整体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本地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或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创新和完善政策措施,合理规划布局。要强化部门协调,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林业产业发展。要科学编制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广东林业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规划科学引领林业产业发展,打造特色林业产业集群创新基地,聚集林业重点产业,创新林业产业发展要素,推动优势林业产业集群发展,形成“林业+”各业态发展态势,推进林业与信息技术、金融、文化、旅游、康养、教育等产业整合,引导涉林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林业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聚集,推进广东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用地保障服务。落实国家已确定的用地政策,激励各类经营主体投资林业产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在林业产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用地保障服务方面予以协调。大力支持林业产业项目科学使用林地,优先保障项目使用林地定额,依法依规加快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深化林木采伐审批改革,逐步实现依据森林经营方案确定森林采伐限额,改进林木采伐管理服务。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林业产业发展投入制度,加强林业产业资金投入。积极争取财政对林业产业的扶持。做好发展产业项目储备,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森林生态旅游、国家储备林和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木本油料等项目的投入力度。完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逐年增长的长效机制。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探索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利用机制。优化林业贷款贴息、科技推广项目等投入机制,重点支持木本油料、珍贵树种、特种经济树种栽培、优质苗木、林下经济、森林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领域。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林业产业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发展路径、发展模式、实用技术、成功案例等,从政策指导、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经营管理等方面为林业产业发展经营者提供服务,调动社会企业农民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环境。

  广东省林业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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