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1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陈艳红代表:

  你提出《关于加快绿色经济,建设富美梅州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和梅州市政府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梅州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相关举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先后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2〕13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6〕124号),省林业局等部门也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12〕493号)、《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竹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大力推动林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梅州市森林资源丰富,发展以森林药材种植、林下养殖、林果种植和森林康养等类型林下经济为主体的绿色经济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特色突出,制定印发了《梅州市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9-2035年)》。在政策措施的引导下,梅州市聚焦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和森林旅游康养产业等多种模式融合,实现农林牧相关行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优化林下经济产业链布局,林下经济产业向特色化、品牌化、高质量发展迈进。

  (一)积极培育林下经济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近年来,省林业局组织开展林业龙头企业、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森林康养基地、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林场、样板镇村林场等经营主体评审认定,并鼓励、引导和支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经营主体申请省级涉农资金扶持发展,支持龙头企业引领示范带动,实施“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合作社”运营模式。省农业农村厅编制(或修订)出台《广东省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广东省乡村休闲产业“十四五”规划》,支持梅州市大力发展畜禽、茶叶、岭南水果等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其中梅州金柚是我省9个产值达50亿以上典型“土特产”产业区域之一,品牌价值超100亿元。截至2023年底,梅州市获评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3家,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48家;广东省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基地7个;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0家,省林业龙头企业105家;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6个,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4个;国家森林康养基地1个,省森林康养基地13个;省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3个,省示范家庭林场5个;广东省森林旅游特色线路11条,广东省森林旅游新兴品牌地10个,南粤森林人家6家。

  (二)支持梅州油茶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省林业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油茶发展安排部署,先后下达中央财政资金8214.7万元,大力支持梅州油茶产业发展。2022年,梅州“六千嵗”“佰佳惠”茶油品牌入选首届“广东十大茶油”品牌。目前,梅州油茶种植面积达66.2万亩,占全省油茶种植总面积的25%,居全省第二;茶油年产量约0.6万吨,油茶年综合产值超20亿元,惠及林农4万多人,助力乡村振兴,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绿富双赢。

  (三)推动梅州发展绿色旅游产业。省文化和旅游厅针对梅州市富集温泉、森林、田园风光等绿色资源特点,指导打造绿色旅游业态,创建A级旅游景区,推动休闲观光旅游发展。截至目前,梅州市共评定A级旅游景区51家,其中5A级旅游景区1个,4A级旅游景区14个。指导梅州市深入挖掘本土文化特点,结合山地森林、地热温泉、河湖湿地、田园景观等生态资源,积极发展集中医康养、生态休闲、乡村研学、文化传播与旅游于一体绿色旅游业态。先后打造长教村、阴那村、侯南村、加丰村等16个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推出“叶帅故里,美丽梅县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平远休闲康养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蕉岭寿乡探秘之旅”“五华历史文化生态健康旅游线路”等13条绿色生态主题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服务林下经济。省林业局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部署,出台《广东省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林业特色产业基地培育和管理办法》等政策,为我省推动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2021-2023年,省财政累计安排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1.5亿元和省级涉农资金约2000万元,支持包括林草中药材产业在内的林业产业发展。2024年,省财政厅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财政资金分配方式,配合部门制定林业产业相关支持政策,更好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作用。按照《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我省林业专项资金已纳入省涉农统筹整合范围,并通过绿美广东六大提升行动资金专项安排,其中已包括省级支持林业产业相关资金。同时省财政厅将会同省林业局研究制订省级林业产业相关支持政策,探索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分配资金,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优质林业产业项目。各地市可根据本地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需求、规划目标、建设时序等情况,积极储备有关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并按程序申报省级资金支持,省财政将结合工作实际适当予以倾斜支持。

  近年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创新林权抵质押贷款、构建林业供应链金融新模式、大力发展碳汇经济、新增专项信贷额度、发挥农业保险保障功能等举措,推出“林权抵押贷”“收益权质押贷款”“林宝贷”“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林业供应链贷”,探索“绿色金融+生态补偿”有效机制,在国内率先探索将林业碳汇项目收益作为贷款风险补偿金,有效撬动最高10倍信贷资金支持贫困村产业项目发展,降低林下经济经营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继续指导梅州市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围绕集聚新业态,充分发掘梅州市独特客家文化和林下资源,壮大林下经济,推动生态产业协同发展。

  (一)做强做大做优林下经济。一是做强“绿美+苗木”产业,推动梅州市林下经济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建设保障性苗圃基地,支持产业做大做强,引导国有企业加强村企合作,探索成立种养管护企业,完善集育苗育种、专业种植、管理养护、绿化设计等于一体的产业链条。加快发展油茶、南药等特色产业,持续壮大林下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二是培育“绿美+文旅”产业。继续在梅州举办第二届广东林业博览会和文旅产业大会,推动“农林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三是做大“绿美+林农业”产业。不断完善林农业生产基础,充分发挥当地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延长产业链条,增加林农产品附加值,推动林农业产业向深加工发展迈进,向乡村休闲产业延伸。

  (二)继续推动油茶高质量发展。加强指导梅州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推动油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指导梅州市统筹协调全市旅游资源,创新打造绿色旅游业态。推动绿色生态旅游目的地提质增效,建设多业态多类型旅游休闲目的地。一是推动梅州市的绿色旅游资源开发与城乡规划协调衔接,以《广东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实施方案》为指引,联合省民政、自然资源、林业、中医药管理等部门,串连绿色旅游特色线路和建设绿色生态旅游目的地,推出绿色生态旅游产品,依托深圳文博会、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平台做好宣传推广。二是结合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相关工作要求,提升乡村旅游发展质量,在推动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村、打造省级文化和旅游特色村镇的过程中,引导梅州市结合绿色旅游消费新需求,融合品牌酒店、民宿、特色美食、旅游购品等元素,推出绿色主题的优质乡村微度假产品,打造旅游精品线路。三是指导梅州市优质旅游目的地继续完善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文化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提升A级旅游景区的服务质量。

  (四)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林下经济金融服务。建立健全金融服务林下经济的风险补偿机制,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保证保险等业务长效发展机制,创新业务模式,提升金融机构发放涉林贷款、加大保险保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致平,020-8183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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