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8号代表建议答复公开摘要

建议标题:关于种植桉树危害大,禁止种植桉树的建议

主办单位:省林业厅

会办单位:省科学院

答复公开摘要:

我省是我国最早引种桉树的省份之一。20世纪50-70年代,我省开始大面积引种推广桉树种植。2000年以来,我省大面积发展桉树人工林,到2015年,我省桉树人工林面积达160.43万公顷,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14.6%。

多年来,针对桉树是否适合大面积种植,存在以下两种对立的观点:

(一)反对方的观点

1.桉树是“抽水机”。桉树对土壤的水分需求极大,大面积种植桉树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保持水的能力很差,长时间种植,土地表面板结,还出现土地沙化现象。

2.桉树是“抽肥机”。桉树对土壤的肥料和养分需求极大,凡种植了桉树的土地,肥力下降乃至枯竭,原始植被因为得不到足够的肥料和养分而受到严重破坏,引发土地退化,土地贫瘠。土壤强度侵蚀比例逐年升高,山体滑坡和洪涝灾害增多。

3.桉树是“霸王树”。桉树对当地乡土的、原产、原生的物种有极大的抑制性,无法给大多数动物提供食物或适宜的栖息环境,林中动物十分稀少甚至绝迹,生物多样性水平低。

4.桉树有毒害。桉树毒性强、毒效长,桉树气体有刺激和毒害作用,对水质污染极大,人畜饮用后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

(二)支持方的观点

1.桉树并不是“抽水机”。桉树是水分利用率较高的树种,消耗的水分比其它树种和农作物少,是速生高产的树种。

2.桉树也不是“抽肥机”。桉树可消耗较少的养分而生产较大的生物量,与其他多种农作物和树种相比,桉树的养分消耗量只有其它农作物和树种的10%至50%。因此,在相对贫瘠的土壤上,桉树往往相对其它树种生长更为良好。

3.桉树也不是“霸王树”。目前尚无证据证明种植桉树会不利于其他植物,桉树人工林对森林植物多样性并未降低。

4.关于桉树有毒也只是主观猜测。有研究结果表明,桉树属于挥发性物质排放量比较大的树种,但大多数排放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是有益的,根据所采样的挥发性气体检测结果分析,桉树与其他树种一样都会释放出一定数量的有害物质,但其浓度远未达能产生毒性影响的浓度。

5.发展桉树人工林有着积极的作用。一是有利于消灭宜林荒山,促进了森林资源的增长;二是解决造纸纤维原料问题,缓解了木材供需矛盾,间接地保护了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三是带动了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增加了林农和林业投资者的收入,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对种植桉树的争论,从根本上说不是一个树种的问题,而是人工林经营和管理的问题。为引导我省桉树人工林的健康持续发展,我厅在2006年就出台了《关于发展桉树人工林的意见》,要求各地发展桉树人工林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桉树人工林种植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划定的商品林区内,在宜林荒山、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低效林地种植为宜,不得毁林造林,不应在气温较低的山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两旁第一重山和坡度25度以上陡坡地带种植桉树;提倡营造混交林;要采用科学经营措施,避免掠夺性经营;大力提倡通过与固氮树种混种或轮作,改良土壤。同时,进一步加强经营桉树人工林有关问题的研究,提高桉树科学经营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督促各地继续执行《关于发展桉树人工林的意见》,坚决打击毁坏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来种植桉树的违法行为,多渠道推广普及经营和更新桉树的科学技术。

二是督促全省各地对桉树的疏残林、低效纯林和布局不合理的人工林加快实施改造。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明确每年改造的任务量。对珠三角地区,要求在3至5年内完成改造,形成阔叶树混交林,打造更加优美的林相。

三是督促指导全省各地对林种树种结构进行优化配置。要求各地结合桉树纯林的更新采伐,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效益高、经济效益好的乡土阔叶珍贵树种,帮助林地经营者减少对桉树的依赖。并以此逐步优化全省的林种树种结构,整体提升全省森林质量,更好地发挥我省森林资源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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