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8号代表建议答复公开摘要

建议标题: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禁止大面积新种速生桉树的建议

主办单位:省林业厅

答复公开摘要:

桉树属桃金娘科,是桉树属的统称。桉树是世界著名的速生树种,以其适应性强,容易繁育,用途广泛,经济价值高而成为华南地区最重要的纸浆材和纤维树种。桉树人工林大面积种植引发一些不良影响,主要是没有按照技术规程科学经营、规范种植所引起。

为引导我省桉树人工林健康持续发展,我厅在2006年出台了《关于发展桉树人工林的意见》(粤林函〔2006374号),明确要求各地要科学经营发展桉树人工林:

(一)桉树人工林种植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划定的商品林区内,严禁在生态公益林区,特别是水源涵养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种植桉树。

(二)桉树人工林种植应选择在宜林荒山、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低效林地种植为宜,不得毁林造林,绝不允许毁坏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种植桉树。不应在气温较低的山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两旁第一重山和坡度25度以上陡坡地带种植桉树。

(三)提倡营造混交林,连片造林1000亩以上的要做好多个树种搭配,增加生物多样性。要合理密度,科学施肥,大力提倡通过与固氮树种(如相思、南洋楹、黎蒴等)混种或轮作,改良土壤。

(四)在发展桉树过程中,要大力推广应用林业科技成果,采用科学经营措施,注意保护好生态环境,避免掠夺性经营,在追求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发挥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全省各地继续执行《关于发展桉树人工林的意见》(粤林函2006374号)。特别是要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打击毁坏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来种植桉树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要求,只能在商品林区内种植桉树,并适当控制种植规模。

二是督促全省各地对桉树人工林加快实施改造。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我们将督促各地认真对分布不合理的桉树进行改造,积极引导桉树种植户改种生态效益高、经济效益好的乡土阔叶珍贵树种,逐步减少桉树种植面积。

三是加强指导科学种植桉树,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引导桉树种植,多渠道推广普及桉树种植和更新的科学技术和经营措施,提倡使用有机肥和配方施肥,提高肥料使用效率,防止土壤退化;避免使用高度高残留的农药,提倡使用无毒农药或采用生物防治病虫害,避免环境污染;桉树种植和采伐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保持地被物覆盖,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

四是督促指导全省各地对重点水源保护区域桉树林改造,保证饮用水源安全。目前,肇庆市等地区已经开展重点生态区域尤其是水源保护区域桉树改造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我们将以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为抓手,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对河流两岸和水库周边等生态区位重要、敏感地区,尤其是水源保护区域桉树林的改造力度,重点加强林分结构调整,加快桉树林改造进度,保证饮用水源安全。

五是探索建立桉树改种其他树种的补助机制。加强桉树林改种其他林木的调研,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补偿、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和生态保护补偿等资金用于桉树林改种奖励性补助的具体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桉树林改种种植户财政奖励性补助机制,帮助种植户减少对桉树的依赖,引导种植户发展种植乡土阔叶树种、其他用材树种或经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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