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199号提案答复

省发展改革委:

对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19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科学划定全省林业生态红线,切实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林业生态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生态用地和物种数量底线。划定林业生态红线,是强化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4〕44号)精神,依据林地、湿地的生态区位重要性、生态功能显著性、生态敏感脆弱性,按照全面保护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自然禀赋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各地积极开展全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将全省林地、湿地从高到低划分为Ⅰ、Ⅱ、Ⅲ、Ⅳ级等4个保护区域等级,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地理空间位置,并相应制定管控措施,实行分区、分类、分级管理。通过划定林业生态红线,建立全省林业生态红线地理空间数据库,形成全省林业生态红线“一张图”,实行“以库管线”,“以图管线”,实现林地、湿地的精准、精确、精细和信息化管理,从制度层面保护林地和湿地资源,夯实生态基础,建设生态文明。目前,全省各县(市、区)已基本完成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审核汇总,其中深圳、珠海、汕头等17个市已将正式成果数据报送省林业厅,其余4个市也在抓紧审核之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尽快将全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上报省政府审批。一是督促未报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的4个市抓紧审核,尽快报送正式成果;二是及时汇总全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数据,编制全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报告,充分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尽快上报省政府审批

    (二)积极配合做好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下一步,我厅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及时提供并整合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成果资料,推动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实现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一张图”,筑牢全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全省生态文明。

       

 

 

 

 广东省林业厅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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