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109号提案答复

省民族宗教委:

     我厅对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十一届第五次会议《关于促进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提案》(第20170109号)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关于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

按照经省政府批准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2017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继续提高,其中基础性补偿标准提高到20.5元/亩,获得激励性补助的补偿标准提高到30元/亩。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我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补偿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而增长的长效机制,并研究实施生态公益林分区分类补偿制度等,力争实现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主要是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重点倾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这些地区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并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完善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机制,将激励性补助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贫困户的生态公益林倾斜。

二、关于发展林下经济

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以来,我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林下经济快速发展。一是出台了政策措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我省林下经济发展的任务和目标。我厅坚持把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深化林改工作的重点,制订了一系列政策全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助推林农脱贫致富。二是科学编制《广东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坚持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载体来抓。三是创新发展模式,坚持依靠科学经营管理和产业化发展提高林下经济效益。一方面,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另一方面,加强林业合作组织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林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发展林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提高林下经济发展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四是加强示范带动。2016年,安排了1000万元建设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其中安排100万元专门用于扶持连南瑶族自治县发展林下经济,支持其林下经济优势产品集中开发,引导林下经济健康发展。目前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达到2927万亩,产值488亿元,受益农户192.4万户。评定林下经济扶贫示范县10个,建立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0个。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林下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鼓励民族地区林农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引导林农优先选择当地特色优良品种,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下种养殖和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充分挖掘森林景观资源发展森林旅游产业。二是加强对民族地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培育和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并给予资金补助,用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引进优质种苗和技术培训等,扶持林下经济发展。三是引导民族地区林农发展包括油茶、茶叶等在内的特色经济林,发展林业多种经营,拓宽林农增收渠道。我厅将对符合条件的特色经济林项目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特别是对民族地区达到补助标准的特色经济林项目,予以优先安排。

三、关于发展森林旅游

近年来,我厅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民族地区森林旅游的发展。一是加快民族地区森林公园建设。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规划建设森林公园,发展森林旅游的过程中,优先将民族地区具有一定森林景观和规模的森林地域划建为森林公园,优先按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政策安排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我省的连南、连山和乳源三个民族自治县和连州市已批建各级森林公园38个。二是开展森林小镇建设。按照2016年省政府召开的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部署,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200个森林小镇,其中珠三角地区认定的森林小镇数量达到区域内所有建制镇总数的50%。目前,我厅已代起草了《关于大力推进森林小镇建设的意见》及相关工作方案(稿),并已呈送省政府审批。启动了森林小镇示范镇的试点工作。先行在已成功创建和正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市开展森林小镇示范镇试点建设工作,批准了派潭镇等12个镇为森林小镇示范镇,为全省开展森林小镇建设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三是抓好乡村绿化美化建设。近年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策部署,我厅以乡村绿化美化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全省已建成具有乡土气息、各具特色、环境优美宜居的示范村10343个。2015-2016年“三连一阳”和韶关市乳源县共已建成132个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其中,省财政投入330万元建成21个省级示范点。2017年,省财政投入400万元支持“三连一阳”和韶关市乳源县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将建成20个乡村绿化美化省级示范点。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民族地区森林旅游的发展。一是鼓励连南、连山、乳源、连州市林业主管部门积极申报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民族地区示范性森林公园建设,加快民族地区森林公园建设步伐。二是力争早日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森林小镇建设的意见》及相关工作方案,依托各地丰富的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资源,大力建设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优良生态景观的特色森林小镇,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补助成功创建森林小镇的乡镇。并加强生态旅游宣传推介,打造广东森林小镇品牌。三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抓好抚育管护工作,提高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质量,把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积极推动发展绿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四、关于林地使用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厅高度重视民族地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合理倾斜民族地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指标,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业生态红线管控要求的民族地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我厅积极督促有关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快办理审核审批手续。同时,支持必要的、合理的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调规,推动项目顺利开工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今后,我厅将一如既往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林地定额指标,依法加快办理审核审批手续,促进民族地区早日与全省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广东省林业厅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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