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绿化评比表彰活动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东莞市推荐,广东省绿化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向全国绿化委员会推荐东莞市清溪镇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候选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09年9月7日—9月13日。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如对清溪镇绿化工作有什么意见,请向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43号; 邮编:510173。
受理电话及传真020—81833537。
电子邮箱:XXW23@163.COM
广东省绿化委员会
2009年9月7日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绿化评比表彰活动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东莞市推荐,广东省绿化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向全国绿化委员会推荐东莞市清溪镇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候选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09年9月7日—9月13日。社会各界和有关单位如对清溪镇绿化工作有什么意见,请向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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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绿化委员会
200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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