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东省林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省西江林业局等3个单位为省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正处级,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核拨。
省乳阳林业局、省龙眼洞林场、省天井山林场、省乐昌林场、省连山林场、省东江林场、省九连山林场等7个单位为省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正处级;省西江林业局仙菊林场、悦城林场、象牙山林场、富石林场为省西江林业局属下林场,正科级。均为经费自筹事业单位。
南岭、车八岭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由省林业局管理,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核拨。
曲江罗坑等1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为副处级事业单位,省核定编制,由省、市、县共管,以市、县管理为主,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核拨。
以上33个单位的详细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59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公开招考。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本科(学士) 学历以下报考者,年龄限制在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0年6月30日,下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年龄放宽为3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年龄放宽为35周岁以下。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本次招聘面向省内外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要求专业对口。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林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方式接受报名,并在报名点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
2010年5月5日至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广汕一路297号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
2. 符合条件者报名时将《广东省林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等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给报名处审核,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需按要求由本人亲自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须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考岗位查询。
本次招考岗位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rst.gov.cn)和广东省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www.gdf.gov.cn)进行查询。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包括政治时事、文化基础、行政职业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归纳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文字表达水平(一份试卷)。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按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考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三)体检。
按报名者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程序。因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rst.gov.cn)和广东省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www.gdf.gov.cn)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201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0年毕业(须于201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本公告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林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广东省林业局人事处 ;咨询电话:020-81813989
监督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林业局纪检组、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81963816
附件:1. 《广东省林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及单位简介》
2.《广东省林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