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切实做好我局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4月28日上午9:30-11:00。
二、报考资格复查地点
广东省林业局,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43号。
三、报考资格复查对象
按照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报考省直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报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布的我局招考职位和规定的面试对象比例,确定面试前报考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我局将以短信和电话通知。
四、报考资格复审要求和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
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上述相应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专升本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资格复审对象须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报考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的、放弃面试的、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得参加面试,我局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相应递补面试对象。
五、其他事项
1.我局将于2011年4月29日上午9:00在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广汕一路297号)学生运动场组织报考省森林公安局直属派出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遵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共三个项目: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2.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2011年5月10-14日组织面试。请各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面试公告。
广东省林业局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