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决定,对在国土绿化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含城市、县)和个人予以表彰。我省佛山市等8个单位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周春生等38名个人获得全国绿化奖章。
我省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的8个单位是:佛山市、大埔县、怀集县、新兴县、增城中学、肇庆学院、佛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获得“全国绿化奖章”的38名个人是:周春生、杨宏宇、黄健文、罗育平、吴天佑、陈文沛、刘水洪、叶碧华、陈光胜、甘林昌、李珍凤、严朝东、林卓斌 、江雪梅、文锦柱、范美仙、李观翔、陈荣雄、冯秋林、何建伟、叶宝谧、曾球根、张仕平、林怀建、吴国辉、梁树源、于 海、刘祝赞、宋建春、梁敏国、陈永新、巫 冰、陈 萃、任美龙、廖建文、柯宏华、徐智、潘光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