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方案

关于落实省直行评办反馈省林业厅政风

行风建设方面意见建议整改措施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省直行评办日前向我厅转来《关于反馈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意见建议的函》,要求我厅认真落实整改,将把我厅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测评打分的重要依据。经请示厅领导同意,厅行评办将19个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确定了完成时限(详见附件)。现下发给你们,请立即抓好落实:

一、各相关处室、单位要结合政风行风建设,迅速组织整改,切实做到对群众的意见建议“事事有回复、件件有着落”,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

二、整改措施中涉及建章立制等需长期坚持的工作,相关处室、单位开展整改时应注明相应的工作计划和阶段目标完成时限。

三、责任单位中涉及两个处室以上的,排在前面的处室牵头组织协调并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四、各处室、单位请于2013112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厅行评办,由厅行评办汇总统一上报省直行评办。联系人:周浩源,电话:515

附件:省林业厅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方案


省林业厅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方案

 

序号

类别

发现的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01

履职履责方面

在一些中高档酒楼、农庄(农家乐)仍然有经营、消费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野味)的现象;在一些偏远山区或城郊仍存在违法猎捕、宰杀、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

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非法猎捕、宰杀、贩卖野生保护动物活动多发地、多发环节,特别对跨省、跨境交通要道和口岸的走私、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省森林公安局、保护处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2

履职履责方面

部分经营野生保护动物驯养繁殖的单位存在擅自宰杀、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

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等采取清理整治检查,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保护处、省森林公安局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3

履职履责方面

山林火灾时有发生,个别地方清明时节还存在主动放火烧山的行为,有的引发森林火警。

加强基层护林员队伍建设,加大巡逻管护力度,清明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加大对群众护林防火的政策宣传力度,对放火烧山行为严肃查办。

防火办、省森林公安局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4

履职履责方面

在一些地区生态公益林损失补偿仍有发放不到位的情况。

 

加大对生态公益林资金的监管,真正做到专款专用,争取年底完成开发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信息管理系统并投入试用,逐步实现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阳光发放。

生态办

20131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05

履职履责方面

基层林业部门仍存在重造林轻管护的现象。

切实加强造林抚育工作的检查和监管,继续实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挂点督导制度,从政策、资金投入方面引导各地既重视造林,又重视抚育管护,真正做到“三分种七分管”,确保造林成活率和成林质量。

营林处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6

履职履责方面

部分涉林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较多,手续繁琐,审批时间较长,政务信息公开程度有待提升。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政务公开的形式、完善政务公开的程序和内容,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度,加大网上审批工作力度。

法规处、办公室、政务中心及涉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处室。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7

作风方面

烧山毁林、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反映林业部门基层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到位问题。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加大巡逻管护力度,加大林业政策宣传力度,对烧山毁林、乱砍滥伐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办一起,对执法不到位、失职渎职的执法人员坚决从严查处。

省森林公安局、林政处、防火办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8

作风方面

工作中存在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工作作风,创新精神不足。

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和林业业务政策的学习,以广东现代林业学堂为平台,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的目标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提高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组织。

人事处、党办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09

作风方面

个别基层单位在业务工作中存在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问题。

切实加强管理,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和措施。对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公开曝光通报批评。  

人事处及相关处室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0

作风方面

 

办事大厅个别工作人员在解答群众的一些政策咨询时还不够主动、不够耐心细致,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有待提高。

加强业务培训,引导教育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制定并严格执行工作规范。对因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导致较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人员,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政务中心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1

作风方面

 

对部分群众通过投诉途径提出的涉林业务没有及时进行回复。

建立省林业厅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及时受理跟进群众提出的涉林问题,及时回复反馈结果;加快行政效能投诉处理系统的开通应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拖拉、敷衍塞责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办公室、政务中心及相关处室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2

作风方面

 

群众反映的个别问题遭“踢皮球”,少数基层工作人员存在办事相互推诿的问题。

重点整顿纪律松懈,明确责任,严格问责,落实首问首接负责制。

人事处及相关处室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3

作风方面

 

个别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机关个别部门下基层调查研究和检查监督工作不够深入。

狠抓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认真践行《中共广东省林业厅党组关于坚决克服“四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十项承诺》。进一步扩大调研对象范围,既要到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县了解情况,又要深入群众意见较多、矛盾比较突出的地方调研,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呼声。多做一些“微服私访”和“突击”调研,倾听不“变调”的民意,了解群众的真实情况,提高调研的实际效果。

办公室、法规处及相关处室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4

作风方面

 

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实地调研不够,存在根据上报的纸质材料拍脑袋解决的现象。

加大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实地调查处理力度和征求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尽量与基层实际相符合,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解决群众投诉问题。

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5

作风方面

 

对防治庸懒散奢等作风方面问题的制度建设还不健全。

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并严格问责追究,对庸懒散奢不良风气严肃治理,维护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人事处、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6

其他方面

 

林业政策宣传的针对性不够强,宣传的方式和渠道不够丰富,宣传范围不够广。

拓展林业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和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主题,精心策划,挖掘亮点,打造精品,采用视频、动漫、纸媒等多种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平台进行大范围宣传。

办公室、政务中心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7

其他方面

 

产业产品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扭转,低层次重复,粗放型扩张现象依然存在,致使林业产业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资源利用率低、经济效益差。

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扶持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林业产业科技含量,促使林业产业从传统产业向绿色生态产业转变。

产业处、计财处及相关处室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8

其他方面

林业科技成果供给线路不畅,转化动力不足。以种苗产业为例,良种供种率、使用率低,商品性弱,竞争力不强。

加大对林业科研的投入,增强林业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加大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林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结合林业实际发展林业科技,提升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科技贡献率。执行实施《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推动林木种苗发展,广泛采用良种造林。

科技处、种苗站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9

其他方面

一些基层单位存在生态公益林资金遭村集体挪用问题。

加强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监管,尽快推广使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金信息管理系统。对村干部挪用生态公益林资金的,限期整改,在全省通报批评,如情节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政纪处分。

计财处、生态办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说明:责任单位中涉及两个处室以上的,排在前面的处室为牵头组织协调并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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