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林木种子保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GZSW15199HG309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林木种子保障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级林业科技创新(种苗)专项资金(种苗部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粤林办函[2015]97号)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标是确定承担2015年广东省林木种子保障供应单位、种子供应的品种及数量。
本项目按树种分1个包组:
序号 |
树种 |
计划采购数量 (公斤) |
单价最高限价(元/公斤) |
预算金额 |
1 |
木荷 |
3000 |
176 |
200万元 |
2 |
红锥 |
8000 |
55 |
|
3 |
火力楠 |
3500 |
110 |
|
4 |
山杜英 |
3500 |
77 |
|
5 |
枫香 |
800 |
242 |
|
6 |
黎蒴 |
5500 |
33 |
|
7 |
樟树 |
2100 |
55 |
|
8 |
台湾相思 |
1000 |
88 |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树种进行投标,不允许只针对部分树种进行投标,且参与投标的每个树种种子数量须为采购数量的一半或以上。红锥要求提供50%以上采购数量来自省内饶平、紫金、信宜、陆河、高州优良采种林分。
3、用途:保障今冬明春育苗的种子供应,推动全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顺利实施。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合格投标人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投标人须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投标资格。
请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8日起至2015年9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8日 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自行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谢先生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0-83592216 电话:020-8183351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020-83595411 传真:020-8183351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联系地址: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邮编:510010 邮编: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邓小姐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020-83592216-823 项目负责人电话: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