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2〕236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128号)要求,现将经省林业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省林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具备林业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反馈到你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请将《公示》于你单位网站发布或于显著位置张榜,公示结束后,请你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上如实加具意见、盖公章,于2016年1月5日前交回省林业厅人事处。
附件:1.公示
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林业厅
2015年12月21日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公示2015年度林业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附件1:
公 示
经省林业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省林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2015年度我省有71位同志具备林业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38位同志具备林业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如对这些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来电或书面向我厅人事处或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监察室反映,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省林业厅人事处
电话:020-81813989
传真: 020-81833546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监察室
电话(传真):020-81963816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43号
邮政编码:510173
广东省林业厅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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