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林 业 厅
公 告
2016年第3号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试点部门和地区纵向权责清单的通知》(粤府办〔2016〕15号)要求,现将《广东省试点部门和地区纵向权责清单(林业部门)》予以公布。
广东省林业厅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广 东 省 林 业 厅
公 告
2016年第3号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试点部门和地区纵向权责清单的通知》(粤府办〔2016〕15号)要求,现将《广东省试点部门和地区纵向权责清单(林业部门)》予以公布。
广东省林业厅
2016年3月28日
附件:主办单位:广东省林业局 联系方式:020-81723806
粤ICP备2022091796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100 粤公网安备 440103020004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