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林木种子保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440000-201608-199009-0010
二、采购项目名称:林木种子保障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0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根据《广东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林业种苗方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16〕89号)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标是确定承担2016年林木种子保障供应单位、种子供应的品种及数量。
本项目按树种分1个包组:
序号 |
树种 |
计划采购数量 (公斤) |
单价最高限价(元/公斤) |
预算金额 |
1 |
火力楠 |
3000 |
110 |
200万元 |
2 |
山杜英 |
4000 |
77 |
|
3 |
红锥 |
8000 |
55 |
|
4 |
黎蒴 |
4000 |
33 |
|
5 |
樟树 |
1550 |
55 |
|
6 |
桢楠 |
1500 |
300 |
|
7 |
山乌桕 |
1000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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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灰木莲 |
250 |
360 |
|
9 |
肯氏相思 |
8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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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台湾相思 |
900 |
88 |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树种进行投标,不允许只针对部分树种进行投标,且参与投标的每个树种种子数量须为采购数量的一半或以上。红锥要求提供50%以上采购数量来自省内饶平、紫金、信宜、陆河、高州优良采种林分。
3、用途:保障今冬明春育苗的种子供应,推动全省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顺利实施。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投标人须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近三年有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投标资格。
请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015年财务报告、2016年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等材料、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30日起至2016年9月1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9月19日 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5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地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81833513
传真:--- 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83592216
传真:83595411 邮编:5100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8359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