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省林业厅决定对陈明龙擅自填埋自然保护区内天然湿地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

陈明龙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 :00开始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

广东省林业厅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旁听的人员应于2017年7月19日12 :00前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须于7月20日14:45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广东省林业厅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地址。

2.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广东省林业厅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53-355

乘车路线:地铁一号线A出口,向西约350米,中山七路与荔湾路交叉十字路口。

联系人:代欣

联系电话:020-81833552。

            广东省林业厅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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