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林 业 厅
公 告
2018年第4号
为做好《广东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2017年10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4号颁布)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我省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并结合工作实际,我厅草拟了《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以规范性文件发布。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该通知的意见和建议。请于6月15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省林业厅。(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722室,邮编:510173;电子邮箱:gdlyfgc@126.com;联系电话及传真:020-81833552)
1.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林地林木流转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广东省林业厅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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