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0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五批 2018年7月1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47 |
广东省湛江、阳江、江门、佛山、清远等地种桉树情况非常严重,影响生态,严重污染环境,存在毁林烧林种桉树的情况,这些桉树是转基因的。 |
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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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湛江、阳江、江门、佛山、清远等地桉树人工林面积约1100万亩,约占其林业用地面积的27%。一些地方桉树经营者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过度密植、陡坡种植、高强度耕作、全垦整地、3年就砍伐等,由此导致桉树纯林林分结构单一、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这些不是树种本身的问题,而是经营方法的问题。为有效遏制一些地方盲目、无序发展桉树速生丰产林,我厅制订《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技术要点》,强调“禁止炼山和全垦整地”“种植乡土阔叶树种”造林。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炼山等行为”。我省种植的桉树多为优良无性系组培苗。近年来,一些学者也开展桉树转基因研究,目前还停留在研究阶段,未见转基因桉树田间试验的报道,更谈不上推广种植转基因桉树。 |
不属实 |
为科学引导我省桉树人工林的持续健康发展,省林业厅于2006年7月印发了《关于发展桉树人工林的意见》(粤林函〔2006〕374号),要求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规划,加强管理,科学经营,适度发展桉树人工林。同时,印发了系列推动桉树科学发展的省级地方标准。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森林分类经营管理,指导各地规范速生桉人工林种植经营,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实事求是地评价桉树的“功过”,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