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增强林业产业发展新动能,根据工作需要,我厅对2008年制定的《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评选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标准》)。现按照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新《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8月6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反馈至省林业厅。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省林业厅产业处;联系电话:020-81700186(兼传真);邮编:510173;电子邮箱:gd-wcj2008@163.com。
广东省林业厅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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